程百良點頭道:“當然認同。張市長總結得太對了!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就是不會表達。”
張俊眼神變得犀利起來:“我怎麼聽說,最近市裡怪象頻現,各種破壞營商環境的事件,接二連三的頻繁發生,層出不窮!嚴重損害了我市的名譽,破壞了我市的營商環境!”
程百良嘿嘿笑道:“張市長言重了吧?我看三江市太平得很嘛!哪裡有什麼異象發生?這幾年來,我市的刑事犯罪率下降明顯,這都是我市廣大公安幹警的功勞。”
他差一點就直接給自己表功了。
張俊道臉色一沉:“那你聽說過張可兒案嗎?”
程百良愣住:“張可兒案?哦,我知道,就是那個精神病女人吧?她患有很嚴重的精神疾病,無端端的陷害某優秀企業老總,無非就是想為了多撈幾個錢。她這種人,的確嚴重破壞了我市的營商環境,好在這個瘋女人,已經被妥善安置,我想她不會再出來作惡了。”
多麼新奇的言論!
要不是張俊對此案有所瞭解,但聽程百良的一面之詞,還真有可能先入為主,以為張可兒就是個瘋女人,蓄意破壞三江市的營商環境。
“百良,你瞭解此案的原委和經過嗎?”
“大概瞭解。”
“是嗎?可是我瞭解到的情況,怎麼和你的有些出入?”
“張市長,請問什麼地方有出入?”
“我聽說,張可兒並沒有精神疾病,是因為拒絕麗發集團總經理蔡強的猥褻,反抗了對方的暴行,所以被打擊報復。她明明沒有精神疾病,在她家人並不知情的前提下,被人強行送進精神病院,關押了兩個月。”
“啊?張市長,這不可能吧?沒有精神疾病,誰會送她進醫院?再說了,醫院只是對病人進行治療,怎麼能說是關押呢?”
“百良,我對此案最大的疑點,也在這裡。如果是有人送張可兒進醫院治療,為什麼沒有事先徵得她家人的同意?這可是違法行為!還有,張可兒和她的家人,從來沒有精神疾病史!”
“這個?那個、張市長,此案已經了結,我看就沒有必要糾結了吧?”
“百良,誰跟你說,此案已經了結?法院判了嗎?還是誰下了判決書?”
“呃?那倒沒有。不過,我覺得——”
張俊打斷對方的話:“百良,不要凡事都用你覺得、你以為來當作事實判斷!我們要講調查,要講事實依據!”
程百良只得閉嘴。
張俊看看時間,說道:“這樣吧,我們一起去一趟五凌路的精神病院。”
程百良吃驚地道:“張市長,好端端的,去那種地方做什麼?那裡面關押的——不,我是說,裡面正在接受治療的,都是些神經病,是些瘋子啊!”
張俊道:“百良,不能這麼稱呼他們。他們只是有精神障礙,他們有的是神經衰弱,有的是強迫症、焦慮症、恐怖症、軀體形式障礙等等疾病,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礙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器質性病理基礎。我們應該善待他們,而不是把他們當成異類對待。”
程百良又捏了一把冷汗:“張市長批評得對,我習慣把他們當瘋子了。”
張俊道:“你沒要緊事吧?那就跟我走一趟吧!”
程百良有一萬個不情願,但說不出一個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