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領導不知道,也就這麼過去了。
可是領導一旦知情,那就不得不過問。
而很多事情,處理起來特別的麻煩,不僅費時費力,還有可能涉及到鬥爭層面,會讓領導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所以,一個合格的秘書,往往都能管得住自己的嘴,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一定要拎得清楚。
張俊以前也當過秘書,知曉這個道理,所以也不怪罪王斌,問道:“那你跟我說說,那個張可兒,到底是怎麼回事?”
王斌道:“張市長,具體情況,我也不太清楚。我只能把我聽來的彙報一下。”
“你說!”
“我聽說張可兒是個很漂亮的姑娘,大學畢業後,進入了海江市的麗發集團工作,因為她是三江人,便被分配到了三江分公司跑業務。麗發集團的總經理,名叫蔡強,他來三江分公司視察,見張可兒漂亮可愛,便指名讓她陪酒。那天晚上,聽說蔡強想要強暴張可兒,張可兒激烈反抗,抵死不從,還踢傷了蔡強,然後趁機奪門而逃。”
張俊沉著臉聽下去,王斌說的情況,和舉報信內容基本上一致,看來多半是真實可信的。
王斌繼續說道:
“張可兒越想越委屈,當天晚上便報了警,警方錄了口供,查驗了她身上的傷痕,因為強暴未遂,警方對蔡強進行了口頭警告,並要求蔡強向張可兒道歉,以及五百元的民事賠償。蔡強口頭上答應,但實際上並沒有履行責任,既沒有道歉,也沒有給張可兒賠償。事情到這裡,本來應該告一段落了。張可兒覺得處罰太輕,於是把自己的遭遇,發到了網上,向網友求助。”
張俊心想,張可兒還是太嫩了,但她這麼做,似乎又無可厚非,只不過太低估了人性的惡。
王斌說道:
“蔡強看到網上的相關影片後,反過來起訴張可兒,毀壞了他的名譽,提出500萬的名譽損失費,並請了集團的專業律師團隊打這場官司。雙方進行協商,蔡強的律師要求張可兒下架所有網上的影片,登出賬號,並公開道歉,至少還要賠償20萬名譽損失費,才能了結此案。張可兒當然不願意,繼續在網上曝光蔡強。吃瓜網友看熱鬧不嫌事大,紛紛轉發此事,於是越演越烈。”
“後來不知道怎麼的,我聽說張可兒精神出現了問題,被送進了五凌路的精神病院治療,兩個月後才出院。然後網上所有跟此案有關的資訊,全部消失不見,張可兒也不知道下落,更沒有再在網上發過任何言論,有人說,張可兒沒有精神病,是被人故意冠上了精神病。還有人說,張可兒人已經死了。”
“警方有沒有介入過此案?”
“最開始張可兒報警的時候,警方介入過,後來都是張可兒和蔡強之間的鬥爭。警方應該沒有再介入過。”
張俊沉著的道:“我在三江賓館,你現在過來一趟,我有事情交待你去辦。”
王斌說好。
張俊又通知吳強過來。
等王斌和吳強都來了以後,張俊把舉報信拿出來,沉聲說道:“這是張可兒案的舉報信,有人塞給我門縫裡的。上面有張可兒家的地址,你們拿著此信去報警,喊警察一起,去一趟張可兒家,問問她的家人,到底是怎麼回事,還有,張可兒的現狀如何,你們要拿到準確的資訊,瞭解清楚以後,回來向我彙報。記住了,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吳強和王斌相視一眼,都明白事態的嚴重性質,因為張俊從來沒有在下班以後,為了哪件事情,特意吩咐他們去辦過。
林馨道:“還有,你們應該去精神病院瞭解一下情況,張可兒當初為什麼進院?是否真的有精神疾病?她在那裡又是怎麼度過的?多問幾個人,不要偏信別人的一面之詞。”
吳強和王斌,這下更曉得事情有多嚴重了!
如果只是張俊過問,那還罷了,現在連林馨也過問了!
兩人同時答道:“好的,我們一定問清楚。”
林馨道:“帶好錄音錄影裝置,你們第一次去詢問,這些都是第一手資料,不論真假,將來都可以當證據用的。”
兩人領命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