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兒是讀過大學的人,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拼著工作不要,也要把蔡強拉下馬,當天晚上就報了警,告蔡強強暴自己。
強暴罪一般判得很重,就算是未遂,?基本罪名還是強暴罪?,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刑罰輕重。
?普通強暴既遂,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在這個幅度內從輕,或者減輕到三年以下。
不知道蔡強用了什麼手段,居然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蔡強惱羞成怒,利用職權開除了張可兒,而且沒有給予任何補償。
張可兒氣憤不過,想到很多人都透過自媒體得到了維權,於是也想學這些人的,把自己的遭遇發到網上求助。
弱小的人,也只有過網路這個途徑,可以求得一線生機。
網路果然沒有辜負張可兒。
每一個虛擬的網名背後,都是一個真實鮮活的面孔。
他們現實生活中,也許是律師,是醫生,是教師,也可能是外賣員、打工人和民工,但他們都有一顆正義的心!
無數網友們自發的為她進行點贊、評論和轉發,掀起一股不小的輿論風波。
蔡強害怕了!
這樣搞下去,就算不被法律制裁,他也將名譽掃地,丟失高薪職位。
張可兒的講述,條理清楚,言語組織能力非常強大,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是精神病患者?
她的情緒,漸漸變得激動,語氣中帶著輕輕的顫慄。
因為她接下來要講述的,是她一生中遇到的最大夢魘!
那天,已經辭職的張可兒,到市裡人才市場去找工作,被一箇中介騙進一間辦公室。
忽然竄出來幾個壯漢,不由分說將她控制住,然後強行拉她上了停在門外的一輛麵包車。
張可兒憤怒無助,被這幫人送進了一扇大鐵門。
直到後來,她才知道,這是精神病院。
張可兒大喊自己不是精神病。
然而沒有人相信他,還有人譏諷的笑她,說每個進來的病人,都會說自己沒有病,還說你有沒有病,你說了不算,得由醫生來診斷。
張可兒想過要逃跑,但每次都失敗,抓回來以後,還會被關小黑屋,被綁在床上,被人打不知道是什麼的治療針,每次打完以後,她都會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覺。
每天都有人喂她吃藥,而且要看著她吞下去,還要掰開她的嘴,看看藥是不是含在舌頭底下,確定吞下去以後才給她飯吃。
“我想離開,他們不讓我走,也不給我打電話的機會,他們打我,用皮鞭抽我,用水灌我吃藥。”
“後來我變得老實了,他們要我吃什麼,我就吃什麼。我只能這麼做,才能活下來。我故意裝傻,像那些真正的病人一樣,痴痴呆呆,兩眼無神,無故的傻笑。兩個月後,我騙過了他們,他們終於同意放我出院。”
張俊等人默默的聽著,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發生在眼皮底下的事情!
“是誰寫的舉報信?”張俊問道,“是誰塞進我房間的?”
”。長市張爺老大天青了到遇非除,遇遭的己自說人何任跟要不我,講我跟他是也。人心好個一是“:道答兒可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