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才不打算息事寧人,然後兩人進了公安局。
崔逸翔伸手時有人看到了,他想抵賴都抵賴不得,但因為兩人確實是未婚夫妻,崔逸翔也沒動手成功,最後以教育為主。
林雨雖然不爽,可還沒摸清楚狀況也不能把自己搭進去了。不過她受到了驚嚇,名聲受了牽連,怎麼也得給她一些賠償吧,然後她得到了五塊錢。
雖然沒咬下臭不要臉的一塊肉來,五塊錢也不錯了。
拿到錢,林雨樂顛顛出了公安局,可走了一段距離後,面色唰的沉了下來。
便宜,著實太便宜了那個畜生!一家子全不是東西!
原主跟崔逸翔那狗東西算是青梅竹馬,不對,說是青梅竹馬都是侮辱這個詞,頂多算是少爺丫鬟。關鍵是這丫鬟的爹還是為了救是少爺的爹死的!
當年,崔父林父倆碰到了窮兇極惡的歹徒,原本被激怒的歹徒是朝崔父去的,結果不知道為什麼在崔父後面的林父衝上前擋了一刀,人沒了。
林雨很有理由懷疑,林父可能不是自願上前的。
只是當時的情況具體如何,幾乎沒人知道,畢竟知道有歹徒,還去看熱鬧的人寥寥無幾,而且兩人是被逼到巷子角落,到底發生了什麼也只有當事人知道。
原主爹沒了,原主親孃比爹沒的還早,在生完小妹林霜兩年後也沒了。當時最大的孩子林風也才十一歲,一個半大孩子要拖著一個八歲的妹妹以及一個四歲又體弱的妹妹,可想而知生活有多艱難。
這時,隔壁的崔母站了出來,說為了報答救命之恩要好好照顧兩姐妹。
外人都說崔家是知道感恩的,但實際上呢?
一開始崔母確實扮演了一個月的好嬸子,可到一個月後,崔家的所有家務活都落到原主身上,每天吃的東西也少的可憐。兩姐妹加一起,連林風送來糧食的四分之一都沒吃到。
原主也不是沒想著回家告訴哥哥,可奈不住崔母的險惡勸說啊。
什麼你哥哥養你們兩個不容易,不要什麼事情都跟哥哥說,這樣他會幹不好活的。
什麼嬸子也是為了你好,女孩子家家要學會做家務活,勤快才讓人喜歡,以後才會有人要不被嫌棄。
什麼你吃少點,哥哥就能吃多點。你哥哥要幹活,沒吃飽身體會受不住,你想讓哥哥也跟你爹孃一樣離你而去嗎?
…….
諸如此類的話聽多了,原主又是八歲的孩子,漸漸被洗了腦。
這還不算,隨著原主年歲漸大,模樣漸漸長開,崔逸翔動了心思。
張母知道兒子的想法後,變本加厲給原主洗腦,要聽他們家兒子的話,以後他兒子就是她男人,女人都是要聽男人的話…….
在這樣的教導下,原主成功變成了張母的聽話兒媳,崔逸翔的賢惠妻。
結婚之前,自己考上的供銷社工作讓給崔逸陽,也就是崔逸翔大哥恩人的遺孀吳春花。
結婚後,崔逸翔跟吳春花搞上了,有了娃。恰巧原主也懷上了,原主生的是女娃,吳春花生的是男娃,兩人在崔母的幫助下成功換了孩子。
從此後過上了沒日沒夜的生活,一過就是四十多年,等把兒子的兒子帶出來後,才從渣男賤女的嘴裡得知娃不是她的。她的女兒是為他們做了半輩子保姆的招娣,死的比她還早。
原主一口氣沒提上來,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