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不給碰,我要離婚》第130章 見演員(1)

作者:愛吃西藏野菊米的絕叔·1小時前

從日料廳出來,宋俊林已經拿到了與羊視的廣告合同。

按照原本的進度,簽訂合同是做不到這麼快的。

畢竟,這個年頭可不像後世,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銀行轉賬。

那個時期網際網路還沒有興起,各地銀行不能夠通存通取,必須要藉助郵電局才能進行匯款。

而且,那時候進行匯款,郵電局還會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在電影《天下無賊》當中,傻根曾說過一句話:“郵寄6萬塊錢,需要600塊的手續費,太貴了,600塊錢,都夠在我老家買頭驢了……”

那時候的諸多商人們,為了方便資金流通,甚至身上經常會攜帶幾萬塊乃至十幾萬的現金,平時坐火車都不敢睡覺,生怕被人給偷了。

也正是如此,才會有那麼多扒火車搶劫的存在。

這可不是胡編亂造。

這是那個滬市倒騰國庫券起家的楊百萬,所親身經歷過的事情。

不過,由於陳、徐、葉三家也佔有老幹爹辣椒醬廠的股份,所以這筆錢是陳雪幫忙墊付的。

儘管這筆錢最後還是要還回去的,但依舊省卻了宋俊林不少的麻煩。

所以,他還是很感激陳雪的。

於是,宋俊林便藉著去洗手間的名義跑去了前臺,他打算結一下賬。

只是,當宋俊林來到前臺後,卻被告知賬已經記在了陳雪名下。

見此情形,宋俊林也只得作罷。

他又悄悄問了下賬單,這頓飯竟然吃了130多塊錢的外匯券。

哪怕按照1比1.4的價格來計算,也有著將近190多塊R。

這是什麼概念?

相當於普通人30多個月的生活開銷。

可不要覺得這個價格離譜,要知道,這京城飯店裡接待的,可沒有一個是普通人。

電影《牧馬人》裡,許靈均父子三人在涉外賓館吃的一頓飯,就花了80多塊。

當然了,自從改革開放以後,這裡入住最多的,還是來自海外的外國人與港澳僑胞。

作為國家為數不多的“現代化酒店”,京城飯店這些涉外場所,其價格自然要與國際接軌。

裡面最便宜的客房,住一晚上就需要200外匯券,人家乾的就是“放洋血”的買賣。

……

送走了吳主任後,宋俊林、楊倩玉以及陳雪三人,一同來到京城飯店的咖啡廳裡。

陳雪找了處沒人的位置,直接在真皮沙發上坐下,然後對兩人說道:“咱們先在這坐會兒,喝點茶水或者咖啡,那些人待會兒才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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