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系列。
前世大名鼎鼎的槍械之王,以結構簡單,結實耐用而聞名。
如果...洛寧能把它的設計理念,和這個世界的魔裝技術結合起來呢?
洛寧花了一整夜的時間重新梳理思路,做出了兩個關鍵的修改。
第一,完全拋棄之前製造魔裝手槍時的思路。
之前製造手槍的時候,他本質上只是把手槍當成了一根另類的法杖,在槍身裡刻入了火球術,風刃術之類的攻擊魔法。
那意味著手槍只是一個施法道具,讓沒有魔法天賦的人也能透過它釋放魔法而已。
這個思路本身是對的,但它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魔法本身的能量利用效率太低了。
洛寧估算過,魔裝手槍釋放的一發火球術,爆炸當量大概相當於一枚反坦克導彈,至少十公斤TNT炸藥的水平。
但因為魔法的特性,能量逸散嚴重,殺傷範圍被均攤,實際上火球術對人的殺傷效果,只相當於一枚手雷。
這簡直是浪費。
整整十公斤炸藥的威力,被魔法的特性稀釋到了十分之一都不到。
於是洛寧換了一個思路。
他不再把步槍做成能發射魔法的棍子,而是做了一個能將東西高速發射出去的裝置。
他在槍管裡只刻入了一種簡單的魔法——加速術。
這個低階魔法能將一枚不超過20克的物體,以每秒2000米以上的速度射出。
然後,他製造了一枚小小的圓錐形金屬彈頭,裝進彈匣裡,透過機括裝置完成上膛和擊發。
就這樣,子彈誕生了。
“正如你剛才看到的。”
洛寧解釋道。
“一發子彈的威力和破壞範圍確實不如火球術,但它在被加速到每秒兩千米的時候,足以貫穿下級鬥士和魔法師的護體防禦。”
“論穿透力,完全不輸火球術。”
“而且最關鍵的是,它對魔力的消耗,不到火球術的百分之一。”
在雲夢發呆的目光中,洛寧繼續解釋。
“同時,因為加速術本身,幾乎不會對槍械結構造成破壞,所以我把大部分金屬部件都換成了木頭,只保留了槍管和機匣那幾塊關鍵部件。”
“這把步槍的造價,大概只有手槍的十分之一。”
他走到書桌前,拍了拍槍托,聲音裡有一種掩不住的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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