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偏門!》第644章 自首入獄被判十年(1)

作者:李二不哈·2小時前

我獨自一人回到了羊城。

然後去往公安局進行自首。

因為十一權貴那邊提前打過招呼,所以這邊的領導對我還算客氣。

他親自出來幫我辦理各種自首的手續。

自首之後,我被關押在拘留所。

接下來是一段漫長的審訊時間。

我遵守我的約定,只交代我和方古茗之間的事情,不牽涉到其他任何人身上。

對於十一權貴,對於其他曾經找過我洗錢的人,我只字不提。

甚至就連紅蜘蛛、許老闆等人,我也不去提及。

或許有人會問,這樣一份口供,不是漏洞百出嗎?他們怎麼會相信?

對此我只能說,他們確實不會相信,但是他們會盡力幫我把漏洞補上。

這關乎到太多人的利益了。

所以就算最終反覆審查和修改之後依舊有漏洞,那到時候審判之時,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視某些細小的差錯,選擇儘快審判,儘快把案子敲定下來。

其實剛開始我還挺擔心他們會出爾反爾,把我趕盡殺絕。

但是後來我發現,我這擔憂完全是多餘的。

他們知道我在海外還有殘餘勢力,所以都不敢輕易對我下死手。

我的自首,對他們而言已經是最好的結局。

所以他們都把我當祖宗那樣供著,生怕我在審訊期間爆出他們的大料來。

接下來幾個月的時間,那些工作人員看似在反覆核實證據鏈,反覆審查,可實際上就是在反覆幫我推敲我的證詞是否還有重大漏洞。

幾個月後的庭審上,他們很快就以經濟犯罪的名義,給我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這是一場集體表演性質的審判。

其實在還未開庭前,他們就通知了我,說會判十年,詢問我這個刑期能不能接受?他們甚至還說,如果我不能接受的話,那他們會找理由延遲開庭,然後再盡力幫我運作一下,看能不能再減幾年。

我對此一笑置之,告訴他們不用推遲開庭,十年的刑期我能接受。

我不想拖延太久,就怕拖延下去還會有變數。

這場審判,法官提前知道了結果,他們提前知道了結果,我的辯護律師提前知道了結果,我也提前知道了結果。

最後判決結果,我因為有自首情節,且認錯態度良好,社會影響不算惡劣,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且罰沒所有違法收入所得。

我當庭表示,服從審判,認罪認罰,不會再起訴。

這事也就迅速敲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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