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是我小看了星隕的‘野心’,也低估了你這位‘老闆教練’的談判功底和眼光。”
“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必再繞圈子了。陸老闆,我們來詳細商討一下,關於蘇臨雪租借到星隕競技俱樂部的具體條款吧。我想,我們應該有很多細節需要敲定。”
聞言,陸臨的嘴角,緩緩揚起一個笑容。
“當然,李教練。洗耳恭聽。”
與李長歌就蘇臨雪租借事宜的後續談判,堪稱陸臨接手俱樂部以來,經歷過的最漫長、最錙銖必較的拉鋸戰之一。
開局便是下馬威。
李長歌丟擲的第一個條件就讓人心頭一緊:“蘇臨雪目前的合同年薪是3000萬星幣。租借期間,星隕需要承擔百分之百的薪資。”
陸臨聽到這個數字和比例,幾乎要氣笑。
蘇臨雪目前的狀態和出勤率,根本配不上這個級別的全額負擔,這完全是豪門甩掉高薪包袱的架勢。
他強壓住直接結束通話電話的衝動,開始了艱難的討價還價。
薪水分攤比例是第一個戰場。
從100%到80%,再到70%,每一次讓步都伴隨著唇槍舌劍。
李長歌反覆強調蘇臨雪的“狀元”身份和“剩餘潛力”,陸臨則冷靜地擺出她近期的資料、出勤記錄以及神經同步率暴跌的客觀事實。
最終,雙方在50%的薪資承擔比例上達成一致,即星隕需支付1500萬星幣的工資。
但這還沒完。
李長歌緊接著提出800萬星幣的租借費,美其名曰“象徵性補償”和“管理成本”。
又是一番你來我往,陸臨試圖壓價,但李長歌在這個點上異常堅持,最終陸臨考慮到總體預算尚在可控範圍,拉扯300萬星幣後,雙方這才點頭同意。
租借期從八月初算起,至次年5月31日賽季常規階段基本結束時止,總計十個月。
粗略一算,薪資加租借費,星隕為這次租借需要支付約一千七百多萬星幣。
這筆開銷不小,但仍在陸臨的規劃之內。
然而,最苛刻的條款是出場保證。
李長歌堅持,租借期間,蘇臨雪在星隕參加的所有正式比賽(包括團隊賽和個人賽)總計出場次數不得低於10次,平均下來幾乎相當於每月至少出場一次,這已接近穩定首發隊員的出勤要求。
如果星隕無法滿足這一條件,永恆光輝有權在冬季轉會窗期間或賽季結束前提前召回蘇臨雪。
“我們需要看到她在實戰中的恢復情況和價值,而不是讓她在替補席上消磨時間。”
李長歌的語氣不容置疑。
陸臨心中瞭然,這既是給蘇臨雪壓力,也是給星隕壓力,更是確保永恆光輝的投資不至於完全沉沒。
於是陸臨幾乎沒有猶豫,連連點頭應允:“這個條款很合理,我們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