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零四年,進軍彩鈴界》第61 章 商業價值(2)

作者:巾晚打老虎·3小時前

“前面的商演、節目已經談好了,就不變了吧?”

林辰嗯了聲:“不變,咱不能為了這幾個錢壞了名聲,現在我的商演到多少錢了?”

陳慧笑著說:“商演在50萬-80萬左右,節目出場費在40萬左右。”

林辰心情大好,好啊,商業價值又提升了不少!

他接過報表,上面是五組藝人接下來的行程表,從明天就開始有活動,一直到了9月中旬,再往後不是沒有,而是要控制量,隨著昨晚事情發酵傳播,陸續上節目,商演價格是不斷提升的。

他們提前定太多,又沒辦法漲價,太不划算。

雖然單人商演價格不高,普遍在3-8萬之間,但勝在活動多,還有許多節目要錄製,出場費低,但能露臉、傳播名聲。

鳳凰傳說商演總價最高,有八個商演,48萬,外加節目20多萬,能給公司帶回來近80萬的利潤,而且這只是現在,隨著新聞傳播,知名度提升,商演價格還會再度提升。

其餘幾個人也不錯,最少也有五十多萬。

只是組合吃點虧,兩人拿一單商演的錢,這個要看組合之間怎麼分,公司還沒有限制。

許多組合最終散場,都是因為利益鬧得。

當然了,按照公司與藝人的合約規定,這個商演、代言,藝人能拿走30%。

陳慧看林辰翻閱表格,彙報道:“經紀人都到了,今天上午能簽訂合約,都是我在各公司挖來的,有之前認識的,有圈內有點名氣的,全都簽了競業協議、保密協議、勞動合同。”

“還有,昨天跟他們說了生活助理的事情,他們基本都用了家人,但還沒有到位。”

“雖然已經儘可能安排了合理行程,但商務車還是不夠用,需要增加四到五臺,林總你看是買別克,還是豐田。”

豐田普瑞維亞價格太貴了,一輛落地近五十萬了,別克只有不到一半的價格。

這個錢,包括生活助理、經紀人等費用,其實等結算藝人獎金的時候,都能算進公司成本扣除,這基本是娛樂行業的潛規則。

藝人不能賺錢時由公司承擔,藝人能賺錢從藝人獎金扣除。

她現在也沒有說這話,林辰估計也知道,等發獎金的時候再說吧。

林辰毫不猶豫地說:“豐田普瑞維亞,五臺,讓採購去找魏軍買,要現貨,沒有就讓他去別人家調貨,貴點沒事。”

他順帶提了下藝人組合分成的事情,讓他們確定好,公司幫著簽訂合同,別最後因為錢的事情鬧得不開心。

陳慧猶豫片刻,覺得有點像打小報告,但還是說:“林總,奇蹟組合兩人,好像有點戀愛的跡象。”

林辰覺得無所謂,不以為意地說:“哦,無所謂,他們又不是走偶像路線,告訴他們,談戀愛就大大方方的,公開,同時處理好對外男女關係。”

他又想起了什麼,昂首說道:“對了,他們之前都是駐唱出身,也沒啥錢,這樣,一人給拿兩萬塊錢,讓他們買點好衣服,手機,化妝品,告訴是公司給的獎金,工資之前不都是1500塊錢麼,提升到每月5000塊錢。”

“你們幾個就等等,等發工資的時候,我給你們安排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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