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中外重案紀實錄》第一百八十二章 宏發塑膠廠(2)

作者:上海寶木·4小時前

那個人姓潘,做菸酒生意,偶爾也帶一些“別的東西”過來。潘某跟他說過一句話:“臺灣有錢人多,什麼東西都有人要,只要有貨,不愁賣。”

劉招華於是讓郭銳榮去了一趟廈門,透過一個在廈門做生意的臺灣商人輾轉聯絡上了潘某,約他來一趟福州,見面談一樁“大生意”。

潘某心知肚明,於是馬上來了福州,見到了劉招華。

兩個人寒暄了幾句後,劉招華沒有繞彎子,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透明塑膠袋,放在茶几上。袋子裡裝著大約十克冰毒。

“你驗一下。”

潘某拿起來看了看,又開啟袋口聞了聞,臉上頓時露出滿意的神情:“確實是好東西。臺灣那邊,價格比你這邊高得多。”

“所以我才找你。”劉招華壓制住心裡的興奮說。

但這個潘某也很謹慎,他跟劉招華說:“我在臺灣有幾個朋友,做這行的。東西我可以幫你介紹,但我不碰錢,也不碰貨。我只負責牽線。你這邊出人,他們那邊出人,你們自己談。出了事,跟我沒關係。”

劉招華理解潘某,因為他自己也是這麼想的,潘某這個中間人越是置身事外,整個鏈條就越乾淨。

潘某不知道貨從哪裡來,不知道廠在哪裡,不知道劉招華的真實身份,就算警方追到潘某,也查不到更多的東西。

“可以。”劉招華說。“但我有個條件。你介紹的人,不能是福州本地的。最好是外面來的,做完就走,不留尾巴。”

潘某點了點頭說:“我認識兩個人,在福州做過一些小生意,他們就不是本地的。一個叫陳文印,一個叫張明輝。你要是覺得行,我讓他們來找你。”

劉招華在心裡過了一遍這兩個名字。他確實沒聽說過,不是福安人,也不是福州圈子裡的,跟他也沒有任何交集。就算這兩個人以後出了事,警方從他們身上查,也只能查到“一個姓潘的臺灣人介紹的”,查不到他劉招華。

劉招華點了點頭,但卻說道:“人可以,但不是來找我,找我指定的人。”

劉招華指定的人叫吳曉東,是他妻子吳雲青的親弟弟,也就是他的小舅子。

幾天後,陳文印和張明輝在福州的一家茶館裡見到了吳曉東。

吳曉東三十出頭,在醫院上班,戴一副眼鏡,說話斯斯文文,看起來就是個普通的上班族。他沒有提劉招華的名字,只說自己是“幫朋友出貨的”。朋友姓什麼、在哪裡、做什麼的,他一概不說。陳文印和張明輝也沒問。

這一行的規矩,他們都懂,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吳曉東只說了兩件事。

第一,價格。每公斤三萬八千元。這個價格在當時市面上算低的。別的渠道出來的冰毒,純度遠不如這批的,每公斤還要賣到四萬五以上。吳曉東說,這是“朋友”定的價,不還價。

第二,規則。“貨在我這裡拿。你們拿了貨,怎麼賣、賣給誰,我不問。但有一條,錢回來了,貨出去了,中間出了什麼事,跟我沒關係,跟我‘朋友’更沒關係。你們要是被抓了,別找我,也別找‘朋友’。”

交易就這麼定了下來。陳文印和張明輝從吳曉東那裡拿貨,賣出去之後把錢交給吳曉東,吳曉東再轉給劉招華。

從頭到尾,劉招華沒有露過一次面,沒有打過一個電話,沒有在任何一個環節留下自己的痕跡。

劉招華算得很清楚。他把自己從交易鏈條裡摘了出來,陳文印和張明輝不知道“劉招華”三個字,不知道福安有個宏發塑膠廠,不知道貨是從賽江邊上一棟別墅的地下室裡造出來的。

就算這兩個人以後出了事,供出來的也只能是“吳曉東”。

至於吳曉東是他小舅子這件事,劉招華當然知道這條鏈條太短了,但那時候他手裡能用的人,除了郭銳榮,就是吳曉東。

郭銳榮在銷售環節不能用,因為他參與了製毒,如果銷售時被抓,整個製毒網路都要完蛋。

而吳曉東在醫院上班,有正當職業作掩護,又是家裡人,信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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