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86:我帶全家喝酒吃肉》第41章 我先定個鹿鞭(1)

作者:筆沒墨水·2小時前

熊肉,小王給按照三塊五一斤算的,都是已經切好,煙燻過的大塊淨肉,一共賣了400多塊錢。

兩個熊腳,熊心,熊肝之類的好貨一共賣了35塊錢,一共賣了65塊錢。

最後的則是一張熊皮,三張狼皮,一張豺狗皮,合計賣出了300多塊錢。

再加上熊掌懸賞的1000塊錢,不算馬虎包裡的熊膽,熊波稜蓋就賣了整整1800多塊錢。

至於熊鞭,那玩意已經被劉海軍20塊錢買回去泡酒喝了,估計秦寡婦這幾天要遭罪了。

熊波稜蓋又被稱為小虎骨,雖然效果比虎骨差不少,但用來泡酒對風溼和關節病也有奇效,一副賣了30塊錢。

至於熊膽,特別是最上等的銅膽,那可就值錢了,是按克賣的。

“七草,三鐵,一分銅。”

“馬虎這運氣也是沒誰了,隨便打了一頭黑熊就是最上等的銅膽,裡面膽粉不少。”

不到50克的熊膽,最終賣了900多塊錢,加上波稜蓋,人家給湊了個整數1000塊。

“馬虎,熊鞭還在你手上沒?我願意花二十塊錢的高價買。”

交易完成後,衝著馬虎眨了眨眼問道。

馬虎一聽,趕忙擺擺手:“熊鞭已經被劉海軍買走了,下次再有好鞭我給你留著。”

小王擺了擺手:

“行吧........”

話沒說完,就被馬福軍踢了一腳:

“別瞎說,小王又沒說自己用.............”

“不好意思,這事是我誤會了。”

“等有機會,再打到熊鞭,鹿鞭之類的好玩意,我提前給您留著。”

“鹿鞭啊........更好...........。”

“您給誰收的鹿鞭啊........”

“鹿鞭啊,我自己用..........”

好吧,感情還是自己用,也不知道這小王哪來那麼大勁頭。

馬虎和老爹出了供銷社,便帶著錢來來到了附近的一戶提前約好的人家,花了500塊錢買了個板車。

有了這東西,鹿車就和驢車差不多了。

“馬虎,我看你那馬鹿挺有勁的,拉這板車沒問題吧。”

雖說小鹿馱東西,只能揹負五六百斤的重量,但拉車不一樣。

有車轅,車軸,車輪分擔重量,最少能翻個三倍,1500斤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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