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宇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身邊有哥們笑話他,說一個大男人入贅,沒骨氣。
林明宇只笑笑不反駁。
骨氣?骨氣能當飯吃?他見過親爹為了所謂的“人脈”“骨氣”,把親女兒都搭進去,最後家破人亡。
也見過大姐為了所謂的“好姻緣”,鬧得身敗名裂,最後連命都沒了。
跟那些比起來,入贅算什麼?
岳父岳母把他當親生兒子一樣疼,下班回家有熱飯,換季有新衣服,從來沒給過他半分臉色。
媳婦知冷知熱,遇事跟他商量,從來不會像他媽那樣,張口就罵、抬手就打。
這日子,比在林家當那個“寶貝疙瘩”舒服一萬倍。
結婚第三年,媳婦生了個女兒,粉雕玉琢的一小隻。
林明宇的心一下子就化了。
他簡直把女兒寵上了天,要星星不給月亮。
從小就教她:“誰欺負你,你就揍回去,揍壞了爸給你兜著。
別憋著,別學你二姑小時候,受了委屈只敢自己哭。”
家裡的房子、存款、以後的家產,他全打算留給女兒。
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什麼“兒子才是傳後人”,他聽著就煩。
他可不能讓自己的閨女,活的跟二姐小時候似的。
從小在家裡當多餘的人,吃剩飯、穿舊衣,幹不完的家務,受不完的氣。
辛辛苦苦養大了,到最後反倒養出仇來。
他要讓女兒從小就知道,她是家裡的寶貝,是最重要的人。要活得硬氣,活得自在,不用看任何人臉色。
煙抽完了,身後傳來輕響,媳婦披著外套走過來,把一杯溫茶遞給他:“又想老家的事兒呢?”
“嗯,想起二姐了。”林明宇接過茶,暖意在手心散開。
“前幾天二姐發訊息,說她又出書了,問咱閨女要不要簽名本。”
“要啊,咱閨女上週還跟同學顯擺,說她二姑是寫魔法書的大作家呢。”媳婦笑著說。
林明宇也笑。
他拿出手機,翻出白天拍的女兒的照片,小姑娘穿著公主裙,騎在他脖子上,笑得露出兩顆小虎牙。
他給明慧發了過去,那邊很快回了個紅包,備註寫著“給妞妞買糖吃”。
樓下的路燈還亮著,風裡飄著梔子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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