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的灰燼》第213章 投資戴麗詩(2)

作者:江小魚愛火鍋·38分鐘前

潘長生給老爸打完電話,陸敏補充:“陳哥,我爸接了個活,在醫院當臨時護工,我和長生勸他別接,他非要去,我們的話他不聽,你去勸勸說不定就聽了。”

周玉梅說:“你們不懂,你爸這個年齡,應該算中年人,不算老人,你爸在家就做點飯,其他事情不用他操心,公司裡面,他能做的事情很少,他又是閒不慣的人,不讓他做事,說不定反而會生病。”

潘長生和陸敏終於放棄了要勸說福叔的想法。

第二天,潘長生先聯絡了戴麗詩,把基本想法說了,戴麗詩很高興,主動聯絡潘長生見面,然後潘長生和陸敏找戴麗詩面談。

戴麗詩全權負責貿易公司,還給她百分之五的股份,這個條件相當優厚,她立即答應下來。

面談結束,回去路上,陸敏說:“嫂子太有先見之明瞭,幸好我也來了,我看你今天神不守舍,老看戴麗詩的臉,看到美女心動了沒。”

潘長生說:“老婆,戴麗詩是長得好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她不過是一個外人,生意合作伙伴而已。”

陸敏被灌了一壺迷魂湯之後,幸福感上升,智商下降,馬上忘記了這個事情。

潘長生把成立新公司和股權激勵計劃相關的內容發給了谷紅律師事務所的黃依依。

牛谷紅是事務所的老闆,黃依依是她助理。

黃依依最近在努力,想成為真正的律師。

今天,她又開始見客戶了。

客戶是個女的,估計三十歲左右。

女客戶說:“你好,我想起訴我前男友,不遵守協議。”

黃依依說:“不遵守協議是可以起訴並申請獲得賠償的,但是,有個前提:協議必須真實有效,必須是自願情況下籤訂的。”

女客戶說:“去年,我前男友答應借給我十萬塊錢,後來只借了五萬給我,剩下五萬,到現在都沒借給我,我想起訴他,把剩下五萬借給我,並賠償我精神損失費。”

黃依依問:“協議是口頭承諾還是書面協議。”

“口頭承諾。”

“有證據嗎?”

“沒證據,我當時特別後悔,沒錄音。不過另外一個事情有證據,我可以找前男友索賠精神損失嗎?”

女客戶拿出手機,使勁翻聊天記錄,找到一頁,讓黃依依看。

黃依依接過手機,看到記錄,有點莫名其妙:“寶貝,今天晚上加班,估計要通宵,你早點睡覺,愛你。”

“這條記錄怎麼了?我沒看出能獲得精神賠償的地方。”黃依依表示不懂。

女客戶咬牙切齒的說:“這是我前男友發的,他都說好了加班到通宵,沒想到這個人這麼無恥,說話不算數,十點不到就回來了”

“當時我和男閨蜜正在做愛,前男友忽然回來,還和我男閨蜜打架,我一生氣就提出了分手,當時沒想到前男友還有五萬塊沒借給我,也沒留下這個渣男承諾的證據。他提前回來,這是妥妥的欺詐行為,國家正在抓電信欺詐。”

“前男友和我男閨蜜打架,我有報警記錄,記錄上有時間,可以證明前男友說話不算數,是提前回來的,證據確鑿。這個能申請精神損失嗎?,

黃依依頭皮都快炸裂開了,她微笑著說:“抱歉,我離開一下,請稍等。”

說完,離開會客室,到自己的工位,拿出一本書,使勁摔打:“我瘋了,我要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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