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旱三年,穿過來就逃荒》第158章 頒布鐵令(2)

作者:洛南輕·49分鐘前

林大管事清了清嗓子,高聲念道,聲音傳遍整個甲板:

“第一條,尊卑有序,全船共分四層,嚴禁越層亂竄!

頂層為少主與林家嫡系貴人,無傳喚者,嚴禁靠近;

二層為各管事、醫者以及物資存放處;

三層為各旁支、護衛以及普通難民;

四層底艙為雜役、舵手、槳手。

敢越層亂竄者,首次鞭刑三十,第二次直接丟下海餵魚!”

唸到這裡,甲板上一片鴉雀無聲。

剛才還癱在地上的那個喬夫人,嚇得渾身一僵,死死捂住嘴,連抽噎都不敢了,生怕被盯上。

“第二條,全船所有的物資由專人統一管控,按量分發,嚴禁私藏、爭搶、偷竊!

糧食、淡水、藥材,一律由少主府統一登記造冊,每日固定時辰發放。

糧食定量,每人每日三個糙麵餅子,老弱婦孺減半;

淡水,每人每日一碗;

敢搶水搶糧者,鞭刑五十,敢偷盜者,格殺勿論!”

人群裡一陣輕微的騷動,又迅速被壓了下去。

“第三條,全員必須勞作,船上不養閒人,不得白吃!

老弱、孩童、傷病者,可豁免勞作;

但凡有手腳力氣者,必須分配活計:制槳、修船、清掃甲板、守夜值守、搬運物資、燒火做飯、補衣,織布、種菜、餵養家禽。

稍後根據自身本領,自行前往各處管事報名。

偷懶怠工、不服指派者,第一次扣三日口糧,第二次受鞭刑,屢教不改者,丟下船!”

“第四條,嚴禁私鬥、尋釁、欺凌弱小!

上了船,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貧賤粗人,在各規矩面前,一律嚴格守規!

林家貴人,不得隨意打罵下人,不得仗勢欺人;普通百姓,不得欺凌老弱婦孺。

敢動手鬥毆者,不管身份高低,一律鞭刑五十;仗勢欺人者,貶底艙;出人命者,償命抵命!”

甲板上的人聽完,都默默低下頭,心裡各有盤算。

“第五條,嚴禁造謠、煽動、惑亂人心!

敢散佈謠言、擾亂船上秩序者,一律按奸細處置,當場丟入大海!”

“第六條,一切事務,只聽從少主與林大管事調遣,護衛隊配合執法,不得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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