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拘束,江銘說話有些磕磕巴巴的,不過大致意思眾人都聽明白了。
原來,江銘的原生家庭不太好,他生父生母因為一些原因離異,他跟著父親生活,而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再娶了繼母。
有了後媽,就會有後爹,這句話在江銘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江銘從小在那個家長大,在後媽手裡不知道吃了多少虧,養成了沉默寡言的性子,甚至有些自卑。
還好他親媽對他並不是棄之不顧,經常會給他寄東西寄錢,他的日子才沒有苦到底。
他的工作,也是他親媽找關係給他弄來的。
因為這份工作,他家裡還鬧了一場。
後媽想讓他把工作讓給弟弟,當爸的雖然嘴上沒說什麼,但這時候不表態就已經是一種偏幫了。
江銘自然不肯,他雖然因為從小生長的環境性格沉默,可能表面上看起來好欺負,大概這也給了後媽錯覺,認為他好拿捏,但在這種觸及底線的問題,他是絕對不會退讓的。
即使後媽鬧到了他的單位裡,他也沒有妥協,甚至去找了父親的領導,還找了生母,強硬的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江父和後媽不佔理,自然得不到支援,尤其是江父,被領導一頓批評,事情傳出去,倆人名聲更是掃地。
江銘雖然勝利了,但這事過後,性格更加沉悶了,十分不善表達。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特色,談不上優缺,但這種性格,在談物件這件事上,無疑是比較吃虧的。
江銘就吃了大虧。
他其實早就暗暗喜歡林志婉,所以才對她照顧有加,但他無法把自己的心思宣之於口。
除了嘴笨不知道該怎麼說以外,他還心中自卑,覺得配不上她。
林志婉那麼優秀,是大學畢業生,性格開朗大氣,大家都喜歡她。
而他呢?有那樣的家庭,以後肯定少不了爭端,工作也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得來的,真的配不上她。
於是,江銘就一直默默的笨拙的喜歡著,直到被朋友捷足先登。
沒錯,江銘就是那個林志婉和吳文遠“共同的朋友”。
他就是那個把喜歡的女孩介紹給朋友認識,結果倆人看對眼的大冤種。
知道兩人處物件的時候,江銘猶如晴天霹靂,十分痛苦。
但他又能怨誰呢?要怨也只能怨自己,明明喜歡卻壓在心裡,不去爭取,最後林志婉跟別人在一起了也是正常的。
不是吳文遠也會有別人。
好在兩人最後分了,老天又給了他一次機會。
這次,江銘不再猶豫,主動出擊,熱烈追求林志婉,成功得償所願。
“伯母,我雖然家庭不好,能力也不出眾,但我一定會對志婉好的,不會讓她受委屈,我的工資都交給她……”
江銘憋了一肚子的話想說,但最後說出來的就是乾巴巴的,懊惱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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