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我有一個聚寶盆》第174章 終離婚(1)

作者:烏英夏·1小時前

辦離婚要去縣城辦。

宋德盛和唐曼在村民各種議論聲中,乘坐小汽車灰溜溜走了。

江晚月則坐貨車前往,幾個嫂子怕她受欺負,主動開口一起過去。

胡招娣哪怕有點暈車,也硬是跟著去了。

開車兩個小時之後,終於到了縣城。

一下車,胡招娣就扶著路邊的樹吐個沒完,楊玉蘭在外面陪著,賀珍則陪著江晚月走進民政局。

進去裡面之後,江晚月拿出兩份協議,淡聲開口:“這是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協議,你看完沒什麼問題的話,在這裡籤個字,簽完了我們再辦離婚。”

宋德盛接過來,迅速看完,滿臉難以置信:“你說孩子歸你撫養,我沒意見,但你提出不允許我將孩子接到身邊過幾天,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

這是他的親生孩子,懷之是他的長子,傾注了諸多心血,英子是他第一個女兒,他很愛這個女兒。

而華子是他的小兒子,因為沒有過陪伴,他滿心愧疚,他想日後彌補。

以前身份需要隱藏,很多事不方便。

現在一切都撕開了,為什麼還不能和孩子們見面呢?

“我不同意!”

宋德盛強硬表達自己的態度。

江晚月冷漠笑道:“不籤,那就不辦離婚了。”

宋德盛怒道:“不是你一直在提要離婚嗎,都到這裡來了,你拿什麼喬?”

“也就是說——”江晚月聳肩,“你根本不想離婚是嗎?”

邊上唐曼的臉色變了。

只要宋德盛和江晚月不離婚,那麼她永遠是不合法的存在。

她深吸一口氣道:“協議上寫了不允許我們帶孩子去城裡,那我們回鄉看孩子可以嗎?”

江晚月點頭:“當然。”

孩子留在村裡,有她盯著,不會出事。

去城裡了,能發生的事就太多了,比如車禍、墜樓、被拐,所以,她才會在協議裡寫明這一點。

宋德盛妥協了。

他一言不發在協議上籤了字。

江晚月也十分利落的和他辦好了離婚手續。

這年頭離婚太簡單了,不到三分鐘就辦完了。

走到民政局門口,唐曼目光復雜的看向江晚月道:“多謝你成全我們,以後孩子有什麼需要用錢的地方,你只管給我們寫信,我們會負擔起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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