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真不是萬壽帝君》第49章 給過機會了,可惜抓不住啊!(2)

作者:翊月影·2小時前

走出桐柏山區之後,陸辰在距離唐縣縣城只有十幾公里的一個小鎮上將馬賣掉,還買了全套成衣換上。

從泌陽縣帶出來的行李,包括這幾天穿的衣服,全部在步行前往唐縣縣城的路上扔進了唐河。

在城門口,陸辰出示的就是錦衣衛的“無常牌”了。

如此一來,這半個月時間裡,陸辰就是在唐縣附近執行錦衣衛的秘密任務。

至於泌陽縣財主“林朝夕”林員外,從桐柏縣縣城離開之後,行蹤就再也無人知曉。

從第二天開始,陸辰就開始體驗傳說中的八百里加急了。

持有錦衣衛執行公務時才能使用的“無常牌”,陸辰在各地驛站的優先順序非常高。

聽陸辰說公務緊急,需要儘快趕路時,驛站主動提供了雙馬。

原本陸辰還覺得,這大明朝的驛站間隔多在二三十公里,超出了馬匹奔跑耐力的極限,設計上有些不合理。

但雙馬就不一樣了,一匹載人,一匹空鞍跟隨,可以輪流換乘以節省馬力。

完全可以做到在全程不休息的情況下,沿官道一路狂奔去下一個驛站換馬。

如此一來,只要騎手體力吃得消,是可以從早到晚一直騎馬趕路的。

在沿途驛站全力配合之下,這趕路的速度比陸辰原本預計的還要快。

南陽府宛城驛到開封府大梁驛路況最好,長達三百公里的官道陸辰只用一天就跑完了。

從唐縣到臨清州長達九百公里左右的路程,竟然只用了區區四天。

當然,這連續幾天騎馬狂奔的日子,也真不是人過的。

體力嚴重消耗自然不用說,如果不是用念力時不時在大腿內側充當緩衝墊,皮早就被磨破了。

不過,陸辰此時的心情還是很好的。

畢竟自己終於在與袁洵分開的第二十二天,趕到了臨清州。

與官員赴任的正常速度基本相當。

沒有人知道,自己從裡面硬生生摳出了半個月時間,在泌陽縣準備了一套安全屋。

還不是一座空宅,而是有女主人,有管家、下人,屬於“林朝夕”林員外的產業!

。。。

次日。

錦衣衛臨清千戶所。

“千戶大人,您這麼急找卑職來,可是有什麼要事吩咐。”

一位身著青藍色官服,胸字首著補子,年約三十歲左右的武官急匆匆走進後堂。

那補子上繡著的動物,看著有點像是老虎,但又不太像,陸辰覺得更像是一隻回頭向後看的野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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