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菲菲拿起旗袍道:“我去試試。”
店員忙在前引路:“這邊請。”
不一會兒,徐菲菲穿著一件旗袍從試衣間走出。
這件旗袍與寧若雪身上的款式差不多,顏色則是洗紅衣喜穿的大紅色。
徐菲菲腳上踩的亦是一雙鮮紅色的高跟鞋。
大紅色的旗袍,其實並不常見。
因為在平時穿出來太過惹眼,一般人穿起來也不太好看。
而走慣了紅毯的徐菲菲,誇張的顏色在他身上正好相得益彰。
從試衣間走到齊天身前的這幾步,簡直像是在走星光大道。
“天吶,”店員適時上前驚呼道,“小姐,這身旗袍像是為您量身打造的一樣,這也太好看了。”
依舊站在櫃檯裡的寧若雪也是投來異彩目光。
相比起寧若雪三人穿的,主要是徐菲菲的儲物法器中帶著現代的高跟鞋,那質地和樣式斷不是這時代的鞋子能比的,一襯之下,自然顯得格外出彩。
“怎麼樣?”徐菲菲在齊天身前停下轉了個圈道。
齊天也是不吝誇獎:“我挑的衣服,菲菲姐完美的展示,當然好看得不得了。”
“切,還非得誇一下自己。”徐菲菲撇撇嘴,隨即又興奮道,“我去試另一件。”
她轉身塔塔塔地快步走回試衣間。
片刻後,便換了一身出來。
這一件旗袍是白色,肩膀和胸口處有著淡淡的紋路。
徐菲菲腳上也換成了一雙純白色的高跟鞋。
鬼知道她帶了多少雙。
不愧是以演技著稱的明星,大紅色穿出來明豔大方,白色穿出來又是典雅高潔。
氣質轉換無比自然,拿捏得死死的。
兩件衣服總共一百塊。
按包子和豬肉的價格算下來似乎也不是很貴。
徐菲菲欣喜地給錢,穿著一身白將紅色旗袍收了帶走。
看來無論何時,買新衣服都是令女人高興的事。
出了成衣鋪,兩人索性也暫不回肉鋪了,並肩在荒街上閒逛。
齊天終於是明白徐菲菲為何說要的就是那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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