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結束會開始多更,然後中間會水幾天,到17號左右有個大爆更。其實水文主要是為了存稿,接下來事情很多,要帶孩子去北京檢查一個頭上的黑痣,然後還要去廣西參加一個番茄官方的活動。等忙完以後回來天天爆更補償各位作者老爺們,狗作者在這裡跪謝了。)
對了,下面要用到大量的ID,在這句話下面留言,我挨個抓上去哈,要是想當小黑子的單獨說明。
326PPI和424PPI的區別,正常使用距離下,人眼分辨不出來。
他在2010年釋出iPhone4的時候就第二次說過,超過300PPI就是視網膜螢幕,人眼的分辨極限在那裡擺著。紅星非要把數字堆到424,除了釋出會上多一個吹噓的資料,對體驗的提升微乎其微。
雙攝更是如此。
拍照用一顆鏡頭拍不好,就加一顆?那拍照再不好是不是要加三顆四顆?最後手機後殼全是攝像頭,像蒼蠅的複眼一樣?
這不是工程師該有的思路。
工程師應該做的事情是,用一顆鏡頭,把拍照做到極致。
鏡頭的光學素質、感測器的面積、ISP的演算法能力——把每一個環節壓榨到極限,一顆鏡頭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加鏡頭是偷懶。
是對一顆鏡頭的能力不自信,所以用數量去補。
喬布斯把Znote2推到桌面的角落,拿起那臺黑色的iPhone4s工程驗證機。
手指貼在玻璃後殼上,熟悉的溫潤觸感回來了。不鏽鋼中框在燈下劃出一道細細的高光,正面和背面的玻璃面板被中框夾在中間,對稱,完整,沒有任何多餘的元素。
攝像頭只有一顆。
夠了。
喬布斯對iPhone4s的影像能力是有底氣的。
A5晶片的ISP模組做了專門的最佳化,拍照速度比iPhone4快了33%,暗光表現也提升了一大截。
消費者要的不是引數,是體驗。用iPhone拍出來的照片,色彩準確,白平衡穩定,按下快門的那一刻沒有任何延遲。
紅星那個雙攝呢?喬布斯體驗過,融合處理需要1到2秒的等待時間,夜景模式更長。
一兩秒。
在喬布斯的標準裡,任何讓使用者等超過半秒的操作都是失敗的設計。
他把iPhone4s放下,靠回椅背上。
三星那臺Galaxynote2他連碰都沒碰,那玩意5.5英寸的螢幕,單手都握不住。
那就不是手機,是一塊切小了的平板。
至於紅星的5.2英寸……
3.5英寸是最完美的手機螢幕尺寸,人的手只有這麼大,拇指的活動半徑只有這麼遠。
3.5英寸的螢幕,拇指可以夠到螢幕上的任何一個角落,不需要換手,不需要調整握姿。
這就是人機工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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