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珠淡定的反問:“媽,以你這麼多年的經驗,你覺得這種級別的有錢人,能跟我媽長久?”
劉曉娟:“……”說的也是。能成才怪。
孫明珠見婆婆不作聲,這才說道:“年前都分手了一次。也不知道啥原因,雖然這次趙叔叔還是出現了,但我不認為這倆人能走下去。”
劉曉娟想了想,提醒著說:
“就算走不下去,趙叔叔不也給你媽送了很多奢侈品呢。這些東西賣起來,可都是錢,且不說別的,就光是那個愛馬仕包,就價值兩百萬呢!我倒是覺得,你當初就不應該跟你爸過,你應該主動把你媽的贍養責任攬過來。”
孫明珠說道:
“媽,你是不知道,我媽的性格,她骨子裡很倔強的,要是分手,這些外在的東西,她肯定會給趙叔叔還回去的。”
這也是當初孫明珠計劃讓她媽著老趙給她在市區要房子的原因,其他的她媽肯定會還回去,到時候一毛錢都沾不上,至於老家的贍養分配,她倒是想要母親呢,畢竟母親那還有個宅基地,比父親這邊好多了。也沒那麼麻煩,但根本不現實。
因為二哥跟父親之間不對付。
兩個人勢如水火。
如果要想在老家佔有東西,勢必得過二哥那一關。二哥原諒不了父親的出軌,一開始就站隊了母親。
孫明珠記得,在母親離婚前,二哥就說了,以後不管父親,只管母親了。
她要是看中趙叔叔給母親的那個宅基地,恐怕會被大哥和二哥給圍毆一頓吧。
一旦她開始要站隊,母親也不會允許的,她要是想把戶口和母親一塊轉到後街,母親也決計不樂意的,她媽總強調,我有兒子管呢,你顧好你的生活,不用操心。
再加上父母離婚這一道坎兒,母親和二哥關係很好。二哥又一直說他管母親,那這事兒,就不是她想怎麼做了。她要是硬要橫插一槓子,二哥和母親一條心,只剩下父親給她了。
眼下現在的局面已經是最好的局面了。
二哥分出去,跟母親過。她佔老宅的祖產!兄妹之間寫好協議,各自為政!
再說了,孫明珠可不認為,母親能在趙知禮那討到什麼好處。
她那種自命清高的人,一旦分手,絕對是會把東西還回去的。
畢竟都能把她這個親閨女給送的東西還回去……
真是難以理解!
孫明珠是理解不了母親的。
一輩子也理解不了。
所以上次才會給建議,讓母親攛掇一下老趙,給在市區買一套房,寫孫明珠的名字……結果被母親愚蠢的拒絕了。
孫明珠那時候就覺得,這腦子,沒救了,都不知道自己給謀求點利益,一把年紀了,裝啥清高啊,又裝給誰看呢。
這是一個看錢的社會。
一切向錢看!
大家都在積極的追趕金錢,也在積極的掙錢。透過正當手段去給自己獲取財富,孫明珠沒覺得有什麼地方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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