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十年,我再婚卧底糙漢哭瘋了》第30章 還配做姐妹嗎?(2)

作者:雪融融·28分鐘前

“沒有拆遷款好啊!我也算是看清媽了,咱們四個團一團加起來還沒有老五一個人重要呢。

大家鬧翻了也好,以後也不用姐妹情深了。”

她問李士菊,“老四,那個家你以後還回去嗎?”

“不回……”老三正要欣喜,又聽到她說:“怎麼可能不回!

不回去就是我們的不對,別人只會說為著這點小事就恨生了養了你們的媽,你這麼不孝順,你媽白養你了,你們真是一群白眼狼。”

李士竹一聽就惱了,“這是小事嗎?十萬塊錢全給老五,我們一分也得不到,這是小事?”

“老五現在不也沒得到嗎?現在最虧的就是她。”

“這話怎麼說?”

李士菊看一眼二姐,才道:“要說誰賺,二姐賺了。”

李士竹平時腦子就不好使,現在喝了酒更不好使了,她眯起眼睛高聲問:

“二姐怎麼還賺了呢?二姐被她們掃地出門了呀!”

李士梅作答,“所以才說你二姐賺了,以後她不用給媽養老,她就算不回家別人也不會說她什麼,大家都知道她的情況。”

這樣一說老三就笑了,“活該,老五偷雞不成蝕把米。”

又想:“媽不是最疼她?讓她給媽養老正合媽的意。”

李士菊對這事不容樂觀。

“憑老五的性格能心甘情願給媽養老?我看這事沒完。”

“白紙黑字寫著呢,老五想賴就能賴?”老三拍著桌子道。

“當年趙春生那事後媽讓二姐留在家裡,不也是白紙黑字寫出來了?媽上次認了嗎?

還不是向著老五。”

李士竹沉默。

李士菊腦子靈活,想到了二姐公證那事。

要說這次跟趙春生那次有什麼不一樣就是二姐去公證了。

老五拿著家裡的房產證,要是以後不願意給媽養老,二姐到時候可以去法院告她。

李士菊想到那個畫面整個人亢奮了起來。

只是二姐會告老五嗎!

她們說話時大姐靜悄悄的,跟上次在她那兒簡直判若兩人。

這個大姐李士蘭以為自己夠了解她了,沒想到啊!家裡她才是藏最深的那個。

這事不止李士蘭這麼想,其她兩個也重新申視了李士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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