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八零:我撩了女主的瘋批小叔》第17章《八零大明星》(1)

作者:一支藤蘿·12分鐘前

小姑娘名叫姜春,才七歲。

要說她的事兒,就不得不提起八十年代人販子猖獗的可怕事件。

在農村窮困地區,一些家裡很窮,或是有殘疾的老光棍娶不到媳婦,就透過中介人找到人販子買媳婦,女孩歲數大多都是十七八歲,且都是被騙來的“城裡姑娘”。

姜春有些特殊,她是兩歲就被拐走的,買她的正是姜家村姜二典家。

姜二典一家在姜家村算是窮上號的,他老孃懷著他的時候,他爹就在機械廠出了事故,人沒了,賠了一些錢,但孤兒寡母到底日子不好過,姜二典疏於管教就成了二流子。

他十幾歲時在鎮子上耍流氓,被人打斷了腿,成了瘸子。

可惜,狗改不了吃屎。

姜二典就是成了瘸子也不安分,和姜家村一個放浪的寡婦勾在一起,兩人糾糾纏纏就搞出個孩子,寡婦生孩子的時候難產死了,孩子也因為在腹中缺氧,生出來就是傻子。

這麼一來,姜二典就成了個帶傻孩子的瘸腿鰥夫。

姜二典一家的日子愈發雪上加霜,眼看著孩子長大,姜二典也要結婚,沒辦法,姜二典老孃只好尋人借了錢,從人販子手裡買來個兩歲大的女娃,全當給姜二典養媳婦兒了。

她也想買成年的,十七八歲的城裡大姑娘,可是手上沒錢啊!

就這樣,兩歲的姜春開啟了自己的悲慘生活。

說來好笑,姜春竟然和姜二典的女兒姜蘭一樣大。

姜二典老孃也不是什麼慈善的,平日裡沒少磋磨小姑娘姜春,姜二典更是因為斷了腿,性子陰鬱,心情不順暢的時候總愛打姜春出氣,這也是她身上青青紫紫的緣由。

蛋子與姜春關係十分密切,兩人都是不被家人所愛的孩子,有一起下河捉魚蝦的情誼。

“媽媽,春春姐真的很可憐。”

蛋子說著說著,眼圈又紅了。

姜梔卻是沒有理他,她的神色逐漸從愕然,轉為凝重。

她一語不發地看向蛋子,直把他看的發毛時,憋出一句:“你是不是喜歡你春春姐?”

蛋子倒是很認真地點了點頭:“春春姐對我好,和我玩,我很喜歡她。”

儘管知道蛋子口中的喜歡不是她所說的喜歡,但姜梔依舊面如死灰。

她果然不是單純的重生,她是穿書了!

她穿進了一本名叫《八零大明星》的書裡,書中女主施南珠出身富裕,背景深厚,卻被人販子拐走,賣到了一個村子,成了瘸腿老男人姜二典的“小”媳婦兒。

施南珠成為姜春後,日日被磋磨打罵,過得比雜草都不如。

但她生性善良,性子溫柔,即便日子過得痛苦,也從不怨天尤人,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獨特的人格魅力,吸引了許多優秀青年保駕護航。

在被小叔叔施蓮舟帶回上京後,一帆風順。

她不僅進入施蓮舟的電影製片廠拍電影電視,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更是成長為名正言順的上京第一千金,千嬌百寵。

總之,這本書是欲揚先抑的團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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