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到賬,我躺平還上班?》第312章 各過各的白天(2)

作者:三花客·8分鐘前

第三處位於鄰省棲川縣的老城區邊緣。開車約四小時,縣醫院在二十分鐘車程內,步行十分鐘有菜場和河堤。

住處是一座獨立小院,由房東按半月出租。臥室、廚房和兩處可以分開使用的桌面都在真實照片裡標明。

房東提供了近期拍攝的影片,也願意在合同中寫清水電、退訂、維修與入戶邊界。院門外有固定停車位,不需要把新車停在景區臨時場地。

兩個人仍沒有立即下單。蘇晴先打電話確認,房東是否會在入住期間帶人參觀院子。

對方回答不會。若出現維修事項,會提前聯絡並約定時間,未經同意不使用備用鑰匙進入。

林晨問廚房是否能正常做飯,照片裡的燃氣報警裝置是否仍在有效期。房東現場檢視後給出日期,答應入住時一同驗收。

這些問題與景色無關,卻決定半個月能否按生活方式度過。

蘇晴又確認附近醫療條件。她和林晨身體都沒有緊急問題,仍希望在陌生地點保留基本保障,不把有錢等同於出了問題再遠端找資源。

房價處於正常短租水平。林晨願意為整潔、獨立和明確邊界付款,沒有繼續尋找更低價格,也沒提出用一次性付清換取宣傳折扣。

“地點我可以。”他說,“你還缺什麼。”

“一段能自己走路的路,一張能關門工作的桌子。”

房源影片裡,兩項都有。河堤適合日常散步,院內小房間可以在蘇晴需要處理臨時材料時關閉。

林晨也保留自己的位置。主屋窗邊有一張桌,他可以看書或處理個人資料,不必蘇晴工作時坐在旁邊等。

兩個人確定棲川縣,入住十五晚。日期放在一週後,婚禮後數週已經過去,春天接近末尾。

蘇晴的婚假與調休經過單位正常審批。她沒有隱瞞去向,也沒有把短住包裝成鄉村專案調研。

林晨這邊沒有需要請假的崗位。他仍向父母說明離開時間,也按股東邊界告知張偉自己不會參加非緊急事項。

訂房付款從林晨個人賬戶完成。蘇晴負責下一階段的日常支出,雙方不按總資產比例結算,也不以誰付住宿決定行程。

確認單生成後,平臺推薦了當地景點套票。蘇晴全部關閉,沒有提前安排十五天路線。

他們只在共同日曆上寫入住、退房與兩項必要事項。第一天檢查房屋,最後一天整理歸還,中間留空。

“真的什麼都不排。”林晨問。

“到了以後想去哪裡,當天再決定。”

“要是半個月都沒去景點。”

“那也住滿半個月。”

短住的價值不靠完成數量證明。他們要檢驗的是,離開熟悉環境後能否保留各自時間,又願意回到同一張飯桌。

第二天,兩個人分別向父母說明地點。林晨母親第一反應是剛結婚便離開半個月,家裡若有事怎麼辦。

父親先回答,自己的訓練和複評都已安排,不需要兒子每天在村裡。他還提醒林晨別把行程排成陪護父母的反面證明。

蘇晴父母只問住處是否安全、單位手續是否完成。得到確認後,他們沒有要求夫妻每天報平安,只約定到達時發一次訊息。

張偉收到離村日期,問能否順便看看棲川縣的農產品和當地渠道。那裡山貨不少,青山以後或許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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