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到賬,我躺平還上班?》第276章 別再等合適時候(1)

作者:三花客·5分鐘前

約定坦白的前一天下午,林晨去了方律師辦公室。

桌上只有三頁材料。一頁說明個人資金當前法律與稅務狀態,一頁列出最初到賬記錄可以核對的要點,最後一頁是孫明保密協議的有效狀態。

方律師把材料遞給他。

“系統經過沒有第三方檔案能證明。”他說,“這些只能證明錢現在合法持有、正常使用,不存在未完成的處置義務。”

“夠了。”

“要不要讓蘇女士籤保密檔案。”

“不要。”

方律師轉而提醒,一旦完整公開賬戶,蘇晴便會成為事實知情人。兩個人今後若談婚姻、共同支出和家庭安排,哪些屬於個人財產,哪些屬於共同決定,需要另行溝通。

“那是聽完以後再談的事。”林晨說,“明天先把事實說清。”

方律師的工作到三頁材料為止。蘇晴要聽林晨親口交代,律師坐在旁邊,反而會把一場關係談話變成問詢。

離開前,林晨又刪掉了兩份可以增加說服力的附件。一份是過長的稅務說明,一份是銀行賬戶歷年流水。前者會讓人陷進手續,後者暴露太多與坦白無關的生活支出。

最後裝進檔案袋的,只有三頁紙和一張最初到賬記錄的列印件。當前餘額由他當面開啟手機銀行,不提前截圖,也不給材料留下更多副本。

方律師又讓他在檔案袋封面寫清三類知情範圍。孫明曾因銀行工作看過賬戶餘額,保密協議持續有效;方律師知道資金狀態和部分賬戶資訊,卻不知道系統完整經過;其餘人只接觸過青山出資、修繕或捐贈中的單筆款項。

“別把看過一筆支出的人都說成知情人。”方律師說,“蘇女士問誰知道,回答要準確。知道你有錢,和知道十億從哪裡來,是兩件事。”

林晨將三類範圍記在紙背。完整系統經過至今只有他一個人知道,蘇晴會成為第二個。孫明那條線必須主動說,不能等她以後從別處聽見。

回村路上,施工負責人打來電話,確認河灣舊宅完整預算修改完畢。林晨同意按原範圍繼續,第二筆款等結構節點完成後再付。

院子按合同推進,青山按張偉的決定執行,第二天晚上八點仍完整空著。

到家後,林晨把兩年前的舊信封開啟。裡面有江城酒店賬單、更換手機的發票和一張已經褪色的商場小票。

商場小票上列著衣服和日用品,手機單據單獨一張。它們合在一起,正是那一萬元真實消費任務的主要部分。

林晨按時間把四張紙排好。被裁通知只剩手機裡的舊郵件,陳雪分手的聊天記錄早已歸檔。他略過整段對話,只記下發生順序。

系統第一次出現的畫面留不下來。任務完成後的十億到賬記錄卻在銀行檔案中,時間與商場消費結束相接。那是蘇晴可以自己核對的部分。

他拿出一張白紙,寫下五個時間點。被裁、分手、系統出現、任務完成、資金到賬。寫完後又把準備好的解釋句全部劃掉。

五個時間點下面,他又列了兩份短清單。第一份是這兩年的主要支出,父母檢查、老宅和院落、村路水渠、匿名捐贈、車輛與青山投入。每一項都從個人賬戶正常支付,權屬和用途清楚。

第二份寫的是他對外說過的掩飾話。以前積蓄、離職補償、小股東分紅,這些說法曾用來擋親戚和外界追問。蘇晴若問,他會分別說明真實部分、隱去部分和被壓低的規模。

保密確實保住了清靜,也讓最親近的人長期缺少事實。林晨將兩種結果都留在清單上,不拿前一個結果抵掉後一個問題。

蘇晴問什麼,他就回答什麼。事先背一套完整說法,反倒容易把真實經過講成演練過的故事。

母親端著切好的西瓜進來,看見桌上鋪著賬單和材料,第一反應仍是青山又有檢查。

“你不是休一個月,怎麼還把自己關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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