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到賬,我躺平還上班?》第298章 住在哪裡(2)

作者:三花客·8分鐘前

兩個人都到河灣時一起吃飯,一方不在便各自解決。主要住處開始形成,各自的生活節奏也保留著。

父母持有的應急鑰匙在這個月裡一次都沒用。母親送菜會先打電話,父親看釣臺也只走院外河邊。規則不靠鎖門防家人,而是由每次進門前的詢問維持。

舊車最終按正規二手流程轉讓。父親看過評估、試駕和合同,自己交出鑰匙。所得款只進林晨個人賬戶,青山賬上不經手。

處理舊車後,家庭出行只保留新車。父親、林晨和蘇晴都能駕駛,鑰匙放在老宅與河灣各一把,誰使用先在家庭群裡說一聲。

蘇晴原本反對建立太多群,家庭車輛只有四個人,現有家庭小群足夠,不另建排程表。資訊只寫用車時間,不報路線和生活細節。

實際住過後,河灣還缺幾樣基礎物品。父母偶爾來住需要一把適合起身的椅子,蘇晴需要工作檔案的上鎖抽屜,廚房需要常用藥和應急燈。

兩個人按需求添齊,能用的傢俱繼續用,空房也照舊空著。費用由林晨個人支付,蘇晴負責決定自己的抽屜和書桌,不參與無關採購。

林晨問她要不要把一套貴重首飾或現金放在河灣。蘇晴說暫時不需要,自己的重要物品仍在蘇家。以後長期居住再決定,不用為了證明這裡是家先搬財產。

蘇家那邊也保持原樣。蘇晴回去有自己的鑰匙和房間,林晨去吃飯提前說,不把河灣定為主要住處後便減少與蘇家父母的聯絡。

一個月試行結束,兩個人在河灣堂屋做最後覆盤。這次只在兩人之間談,各說三項最舒服和三項需要注意的地方。

林晨最滿意的是時間由兩個人安排,最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離父母近便每天替他們決定。蘇晴最滿意獨立房間,最需要注意工作忙時不要把河灣變成只回去睡覺的地方。

“長期方案。”林晨問。

“婚後以河灣為主要住處,老宅和蘇家都正常回。”

“我同意。”

他們不規定一週必須在哪邊住幾晚。主要住處只代表兩個人的日常物品和共同空間放在河灣,家庭關係仍分佈在三處。

住處確定後,婚前四項問題已有三個基本答案。工作繼續、雙方父母各有責任、河灣作為主要獨立空間,錢的詳細諮詢等確定婚期後進行。

林晨拿出日曆,選了兩個適合正式提親的週末。一個在下週,一個在半個月後,都不與蘇晴值班和父母複評衝突。

他先把日曆放到蘇晴面前,雙方老人選吉利日子的事排在後面。

“你願意哪天。”

蘇晴看過自己的工作安排,選擇半個月後的週六。她需要時間準備,也不想提親與彩禮討論擠在同一周。

“這天可以。”

林晨在日期上畫了一個圈。

“那我明天告訴父母。”

“告訴他們這是我們選的日期。”蘇晴說,“若真有衝突再調,不用重新替我們決定。”

第二天,兩家父母都確認有空。林晨父親翻過老黃曆,只說時辰按正常上午,不再為一個更吉利的數字改日期。

蘇晴把自己的河灣鑰匙掛進日常鑰匙串。金屬碰在一起發出一聲輕響,從此這把鑰匙也放在每天伸手能拿到的地方。

正式提親的日子就這樣定下。日期只對應兩個人都能空出來的週末,與青山週年、公司活動及業務節點無關。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