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高考狀元,接替吳春林》第235章 以其人之道,還施彼身(1)

作者:愛吃蹄花的寸寸·7天前

“有沒有明確侯亮平同志走後,反貪局的案件由誰來接?交接期是多長?責任怎麼劃分?”

“侯亮平同志的組織結論如果在此期間做出來,由誰來宣佈?由誰來執行?”

“這些程式問題,您是一個都沒有交代。”

“您說這是培養,可培養的前提是案件不能斷,您連案件怎麼銜接都沒安排,這叫培養還是叫甩鍋?”

這話一齣口,會議室裡的氣氛陡然變了。

高育良的臉色變了,他萬萬沒想到沈如晦會用他自己的邏輯來反將他。

你高育良說我越界,好,我認,我確實推薦了韓景和,程式上確實有瑕疵。

可你高育良呢?

你推薦侯亮平和陳海的時候,連程式都沒有走完。

你連組織部都沒知會一聲,連最高檢都沒徵求意見,連案件接替人都沒安排,就直接把方案拿到常委會上來了。

按你自己的邏輯,你不是越界,你是連邊都沒摸著。

沈如晦這番話說完,李達康立刻站了出來,那動作又快又猛,像是憋了半天終於逮到了機會。

“如晦同志說得對,育良書記,您口口聲聲說如晦同志越界,可您自己的程式走完整了嗎?”

“您推薦侯亮平同志和陳海同志的時候,有沒有跟組織部會商過?有沒有徵求最高檢的意見?有沒有明確案件接替人?”

“這些程式您都沒走,就直接把方案拿到常委會上來了,這叫什麼?”

“這叫先斬後奏,這叫生米煮成熟飯,這叫把一個沒有走完程式的方案當成既成事實來逼常委會表態。”

“育良書記,您說如晦同志越界,我承認,他推薦韓景和同志確實超出了組織部的職責範圍。”

“可我想請教的是——如果如晦同志的越界需要糾正,那您的程式不完整需不需要糾正?”

“如果如晦同志的推薦需要撤回,那您的方案是不是也應該撤回重做?”

“您不能只要求別人守規矩,自己卻把規矩當橡皮筋,那叫雙重標準。”

李達康這番話繞來繞去,主要還是談了高育良雙標的問題。

畢竟無論怎麼說,你高育良推薦侯亮平,讓陳海去歷練,肯定是存在私心的。

有私心還不讓別人攻擊,沒有這個道理。

田國富見高育良被圍攻角,立刻出來解圍,沒辦法,沙瑞金站位了,他就必須力挺高育良。

“達康同志,你這話說得就有些抬槓了,育良書記的方案雖然程式上有些瑕疵,可出發點是為了工作,是為了培養幹部。”

“你拿程式問題來卡育良書記,那如晦同志推薦韓景和同志的時候,程式上不也有瑕疵嗎?”

沈如晦等的就是這句話,立刻開懟。

“國富同志說得對,我推薦韓景和同志的時候程式上確實有瑕疵,這一點我承認,我可以撤回這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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