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不給碰,我要離婚》第28章 郭玲玉的怨恨(1)

作者:愛吃西藏野菊米的絕叔·1小時前

“玲玉,咱們去東風廣場跳舞吧!”

這一天,郭玲玉剛剛放學,就被同班的楊衛光叫住了。

他手裡還拿著兩本替老師收來的作業,追上來時,差點把夾在中間的紙條弄掉。

郭玲玉淡淡的瞥了對方一眼,說道:“楊衛光,我還要回家,就不去了。”

“誒,誒,你別走啊!”

見狀,楊衛光趕忙說道:“玲玉,你之前不是說想要一條喇叭褲嗎?只要你陪我去跳個舞,那我就給你買一條。”

聽到楊衛光的話,郭玲玉頓時停下腳步來,開口道:“楊衛光,這可是你說的啊,不許反悔。”

“放心吧,我楊衛光一向說話算話。”

楊衛光當即便是拍胸脯說道。

郭玲玉正要往外走,班主任卻從辦公室門口喊住了她。

“你先過來,把這筆錢領回去。”

辦公桌上放著一箇舊信封,底下壓著一張訂餐單。郭玲玉只看了一眼,臉上的笑就僵住了。

那是她昨天從幾個同學手裡收來的肉夾饃錢。

她在班裡說,二食堂的大師傅是自己姐夫,別人買四毛,跟她訂只要三毛。有人起初不信,她便拍著胸脯保證,甚至讓人先將錢交齊。

她沒打算自己賠這一毛錢。在她想來,只要把單子和錢遞過去,宋俊林總不會當著外人的面,讓她下不來臺。

誰知東西剛讓人送去,今天就原封退了回來。

“宋師傅說,食堂沒人答應過這個價,也沒有請學生代收錢。”班主任將訂餐單推到她面前,“你收了誰的,現在就按名字退給誰。”

郭玲玉沒有接。

“他不是我姐夫了,所以才故意這麼說。”

班主任一怔,隨即皺眉:“你們家的事,我不過問。可你先收同學的錢,就該先把事情辦妥,不能拿家裡的關係作保證。”

門口的楊衛光聽見動靜,探頭看了一眼。

郭玲玉只覺得耳根發燙,飛快將信封抓了起來。

回到教室,幾個留下做值日的同學圍過來,問肉夾饃什麼時候送。

“改天,不做了。”

她把錢按名單往桌上一放,有人多問了一句,她就把訂餐單揉成一團。

楊衛光跟在後面,壓低聲音道:“多出的那點,我幫你添上,不就行了嗎?”

郭玲玉猛地轉頭:“我差你這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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