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掌櫃伏地痛哭:“小民不敢欺官,只求官府勿再亂斬平民、求真兇、尋吾女啊!”
此言一齣,廊下百姓竊竊私語。
“這掌櫃瘋了,敢當眾點明府的錯。”
“他家三兒一女,人丟了等於要了他半條命,還在乎這個?縣令那就是在殺良冒功!”
縣丞面色不改,偏頭看向功曹。
“取近月所有女子失蹤爰書及前四人定罪案卷,盡數呈堂。”
功曹捧著厚厚一摞竹簡上呈,縣丞逐片翻閱。
數十名失蹤女子,籍貫各異,失蹤地點分散,時辰毫無規律。卷宗上記載的勘察結果,全是“無目擊、無劫爭之跡”。
他放下這摞,拿起那四份已決死囚的案卷。
更荒唐。
無證人證言,無贓證,更無女子下落。定罪的依據,僅僅是“行跡可疑,多有偷盜前科”。全是縣令的主觀斷辭。
縣丞看向堂外百姓,聲音提高朗聲宣判。
“前四案,證不足,跡不明,賊無蹤,女無獲。依《漢律·略人條》,無佐證不得定重罪,無實跡不得誅戮!”
縣丞霍然起身,衣袖帶風:“舊案處決,是為倉促結案以民頂罪,非真破賊!”
滿堂俱震。
代署縣官當眾直言上司昏聵濫殺。
若無長安貴裔的底氣,絕不敢說出此等誅心之言。
縣丞垂眸,看著老者:“汝女失蹤一事,立案再錄爰書。此案絕非獨案,乃連環詭失,案情重大,一縣之力早已不足以轄制。”
他轉身,面向堂下佐吏,接連下達三條政令:
“其一,停亂捕,禁濫殺!自今日起,縣中不得再隨意拘拿平民,斬人頂罪。無實證、無贓蹤,一概不得議罪!”
“其二,全境徹查!傳各里正、亭長,逐戶核查失蹤女子形貌、年歲,彙編成冊,不得遺漏。各山道、渡口、褒谷隘口,日夜加巡,嚴查密閉車馬與詭異之徒!”
“其三,具牘上郡!此案詭異,絕非尋常市井盜略。即刻繕寫公牘,遣驛騎快馬兼程,直報西城郡府!懇請郡守、郡丞,移檄鄰縣、調兵協查!”
宣告完畢,堂下爆發出震天的叫好聲。
百姓們紛紛跪倒,口中高呼“青天”。
積壓了一個月的恐懼與冤屈,在這一刻找到了宣洩口。
縣丞走下堂,虛扶起劉掌櫃,溫聲道:“汝且歸去,安撫家眷。但有絲毫線索,即刻上報。此案,本官必追到底。”
老者伏地痛哭,連連叩首。
廊下百姓心頭重石落地,眼底盡是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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