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語棠看著她:“你想要什麼?”
江知夏垂下眼,手指輕輕摩挲著茶杯邊緣:“我要他立遺囑,把所有財產留給團團。重新補籤婚內財產協議,最起碼50%的收入歸我。我還要進入董事會,擁有隨時查賬的權利。作為交換,我可以讓他繼續照顧林露母子,也不會追回以前花在他們身上的錢。但他給林露母子多少,要給我和團團三倍。而且要協議公證約定,就算離婚也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最重要的是要設立一份不可撤銷的信託基金,團團是唯一的受益人……”
宋語棠聽完,沉默了很久才輕聲說:“這條路很難走。”
她提的這些條件,季承嶼未必會答應。
但能提出這些有理有據的條件,就說明知夏真的認真思考過離婚的問題。
也說明在這段時間裡,她也在努力的學習,努力的成長。
知道自己要什麼,也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或許不離婚這個選項不是今天才出現的。
而是在聽完姑媽的故事後,就已經有這種想法了。
以前不肯離婚,是因為對那個男人還有愛,還抱著幻想,不停的委屈自己隱忍妥協。
可現在不離,完全是把婚姻當成一場需要算計的生意。
想法說不上錯,但這條路真的不好走。
江知夏笑容苦澀:“我知道,但有些事情做起來,似乎也沒有想的那麼困難。您知道這些影片我是從哪來的嗎?我買通了從前江家的傭人,才發現原來季承嶼和林露做的那麼明顯。家裡的傭人們也是知道的,所以才敢不把我放在眼裡。可是如今我恩威並施,錢給到位,他們照樣把影片給了我。還有季承嶼在國外的事,他的助理再忠心耿耿也是個人,是人就有弱點。”
宋語棠驚訝地張了張嘴:“原來這段時間你還做了這些。”
江知夏強迫自己打起精神來,看向自己空蕩蕩的無名指:“嫂子,我不怕路難走。我甚至不怕季承嶼一無所有,可以跟他吃苦受罪。我是不甘心我這些年的付出餵了狗,不甘心我們兄妹倆拿命為季承嶼拼來的一切,全都便宜了別人的孩子。而我的親生女兒,什麼都沒有。”
因為林露一哭二鬧三上吊,她連結婚戒指都沒保住。
如果就這麼退讓,以季承嶼的偏心,團團很有可能每年就幾萬塊的撫養費。
可是,她想給女兒這世上最好的一切。
她能吃苦。
可是團團,不能在她已經把苦吃完,已經為她爭取到一個好的生活環境以後,因為她的一時衝動,繼續吃苦。
語棠沒有再勸。
她伸手把江知夏攬進懷裡,像安撫一個受傷的孩子。
江知夏靠在她肩上,肩膀微微顫抖,卻始終沒有發出一聲哭泣。
宋語棠輕輕撫著她的背:“你的想法固然好,但季承嶼一心想把最好的一切都給那對母子,我估計他不會同意你的條件。”
江知夏抬起頭,嘴角彎了彎:“不,他一定會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