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頂級男配,我搬空娘家去流放》第70章 賺錢賺錢(2)

作者:希知南·44分鐘前

立刻有人附和:“怎麼不能吃?好歹也是肉啊!”

王志卻開口了:“狼皮你們都割不開,還想著吃肉?!”

他晚上是越想越氣,深覺自個兒吃虧了。

今天可不管這些個犯人們怎麼想,只想把狼肉據為己有!

犯人們昨天出了大力,甚至有些人還受了傷,聽他這話裡的意思是一點不想分給大家,都憋著一股火氣。

“憑什麼?這頭狼還是我們幾個拿下的,我們怎麼不能要?”

“是啊,該拼命的時候你們縮在後頭,現在還想搶我們的狼?!”

......

眼看著就要發生衝突,林昭昭站出來道:“狼肉性烈,吃了容易引火氣,尤其是有傷的人別吃,小心引了邪火。”

見識了她的醫術,不少人都對她有些信服。

尤其是受了傷可能還需要她來幫忙清理傷口的人,自然就鬧不起來了。

不過也有人嘀咕著:“那既然我們不能吃,官差就能吃了嗎?”

林昭昭回複道:“最好都不要吃。”

大鬍子有點兒不服了:“傅小夫人這話說的,狼肉在酒樓賣的還挺貴,怎麼不能吃呢?”

林昭昭等著就是這句話:“酒樓烹飪狼肉,會加入各種香料和藥材,這時吃了自然滋補。”

“可我們要啥啥沒有,吃了得不償失。”

“那怎麼辦呢?”大鬍子看著這麼多肉不能吃,心疼極了。

林昭昭轉身問王志:“王官爺,這附近可有鎮子?把這些狼屍給賣了,換成銀錢。”

“大家都參與了搏鬥,自然應該論功行賞,而受傷的人也需要補償。”

“再說了,受重傷的人還需要官差拉著走,自然也要給些犒勞。”

“您覺得怎麼樣?”

王志覺得有道理,但是又覺得難:“這麼多頭狼,誰能收的下來?”

經驗豐富的獵人都知道,一旦獵物多了,就會被壓價。

這邊清點過後,足足有十頭狼屍,可能賣出去還不如自己留下吃肉划算呢。

再說了,他們是解差加犯人,知道他們急於脫手,人家可不就更壓價了?

林昭昭對附近一無所知,即使有一些推銷的好辦法,也使不出勁兒來。

倒是傅文博出聲兒了:“京畿的縣丞是我的學生,若是由他出面,畿縣的幾個酒樓應該是能吃下這些狼屍的。”

京城京縣和畿縣,不同於其他的縣,這兩個算是天底下最最富裕繁華的縣城了。

。的看夠不是狼頭十,戶富賈商和人貴達乏不中其

。下話在不是錢價好個賣,薦引的丞縣有是要

”!到能就地里二到不計估去此,去畿京往就們咱那“:亮一睛眼志王

!啊兩多百一有也那,了不高錢價算就頭十,子銀兩十二至狼頭一,價市照按

。不下剩能定肯,些那的說昭昭林剛剛去除

!了發大賺是真那

。氣喜的臉滿都也們人犯連就,紅了出放都上臉差等志王

。南嶺到著活能不都人多,的險風有是就那,放流凡但道知要

!了般一不是真那,錢賺上路在能還們他

。狼拉來用,排捆柴木撿人有,狼的上地拖去人有,來起活忙刻立群人

......錢賺錢賺是都裡心人個每,去下了的錢賺被全竟怒憤的才剛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