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店主墨菲也是這樣。她在經營一家書店,自己定了一個“凡你所求,此間皆有”的規矩。
有,確實是有的,沒有的她會現場瞎編。
但剛才王凌問她保不保真,她又很肯定的回答了“保真”。
那麼,現在的情況是,大機率是沒有那樣一本教人怎麼控制她的書的,但她會立刻書寫一本出來。又因為她說了內容“保真”,所以裡面的方法哪怕沒用,她也要強行裝出內容真的有用的樣子。
這就太有意思了!
明明沒有控制她,她卻要裝出被控制的樣子,委委屈屈,羞羞答答,哈哈哈哈!
墨菲咬著下唇,臉上第一次出現了明顯的情緒波動——那是一種混雜著憤怒、憋屈、又無可奈何的神情。
她盯著王凌看了足足半分鐘,最後像是洩了氣的皮球一樣,重重地嘆了口氣。
“等著。”
她晃著大腚,再次轉身走向藤條編織箱。
這一次她足足過了十分鐘,墨菲才從編織箱裡拿出一本巴掌大的黑色小書。
墨菲極其不情願地把書往吧檯上一扔,報了一個自以為很勸退的價格:“10萬刀。”
王凌挑了挑眉,邪魅一笑,拿出手機,點了幾下,再往吧檯上一扣。
等手機拿起時,吧檯上多了7根黃燦燦的金條。
王凌笑道:“今日國際金價差不多是152刀一克。10萬刀就是657克黃金。這裡是700克,高高的。”
墨菲咬了咬牙,把黑書推到了王凌面前。
王凌伸手拿起那本小書,翻開。
《墨痕契約之書》
按照書中記載方式,就可以控制墨痕書店店主墨菲。
1. 連續七天,每日凌晨三點整,親手將一杯加了兩勺白砂糖的熱可可放在書店吧檯上,不可提前,不可遲到,不可讓他人代勞。
2. 連續七天,進入書店後,必須第一時間誇讚店主的髮型好看、衣服好看。
3. 連續七天,每天陪店主看完一部完整的愛情電影,全程不得吐槽劇情,不得玩手機,不得中途離場,有尿也得憋著。
4. 連續七天,每天帶店主去吃一頓價格不低於500刀的大餐。
5. 陪店主去遊樂園,在午夜12點,坐上摩天輪,當摩天輪升到最高處時,點燃一根蠟燭,對著店主說:我,XXX,在此立誓。從今往後,順境逆境、富足清貧、康健病痛,我都會愛護你、珍視你、忠於你,直至我們分開。
說完誓詞,吹滅蠟燭,契約生效。墨菲將無條件聽從控制者的任何命令,有效期一年。
......
王凌:“......”
他抬頭看向墨菲,墨菲正別過臉看著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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