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晨說明,家庭有能力購買專業照護,自己也會承擔,但不會用孩子要求蘇晴退出工作。是否回到崗位、何時回,由她在真實階段決定。
母親想說年紀不能拖太久,蘇晴父親攔了一句,讓孩子先把婚事和生活過好。長輩可以表達期待,最終身體與時間屬於兩個人。
林晨也明確,生育壓力由他和蘇晴一起面對。他會先向自己父母說明,不讓母親以後只去問蘇晴。
“我問自己兒媳婦也不行。”母親問。
“可以關心,不能催著她一個人答。”林晨說,“決定是我們共同的。”
母親沉默片刻,答應以後先問兒子。她沒有完全放下抱孫子的期待,卻願意承認責任不該只落在女方。
話題回到工作。蘇晴父親問女兒,若以後調到縣裡怎麼辦。蘇晴說短期調動自己決定,長期影響居住便與林晨商量。
林晨父親問,林晨是否跟去。林晨回答,視期限和父母情況決定,可以短住,也可以兩地往返,十億讓交通與住處更容易解決。
“錢能解決路費,解決不了誰願意怎麼過。”父親說。
這句話得到兩家人認可。林晨不要求蘇晴為婚姻放棄工作,蘇晴也不能拿個人選擇要求林晨無條件跟隨。
兩家老人開始談日常頻率。最後沒有排一張固定周表,只定三條簡單方式。工作日晚飯各自方便,週末提前約;雙方父母有事先聯絡自己孩子;小兩口保留不參加家庭聚餐的時間。
蘇晴母親擔心女兒婚後忙起來忘了回家。蘇晴答應每週至少聯絡,是否吃飯根據工作安排,不用每次缺席都解釋成婆家留人。
林晨母親也接受,兒子去蘇家吃飯屬於正常往來,不叫上門做客,也不需要帶禮物證明禮數。
正式談話沒有變成兩家爭人。每一方都希望孩子離自己近,最終仍把選擇留給準備結婚的兩個人。
蘇晴父親還提出一條,長輩之間有意見不要越過孩子直接找對方家理論。林晨與蘇晴各自負責溝通本方父母,遇到共同問題再四個人坐下談。
林晨母親雖然覺得過於正式,還是點頭。她也不願以後一句家常抱怨傳到親家耳裡,最後變成兩家都下不來臺。
飯後,蘇晴和母親一起收碗,林晨也進廚房。林晨母親讓兒子出去陪長輩,蘇晴說三個人一起更快,不需要把廚房自動留給女人。
父親們在葡萄架下喝茶,聽見廚房裡分工,也沒有誰覺得林晨丟面子。
收拾完以後,兩家人在河灣院子走了一圈。蘇晴父母第一次看見女兒參與決定的小房間,確認它有單獨書桌和可關門的空間。
“婚後住這裡。”蘇晴母親問。
“會住,但不一定每天。”蘇晴說。
林晨父母也不準備搬過來。父親喜歡老宅,母親離不開熟悉鄰居,偶爾住兩晚已經足夠。
蘇晴父親站在堂屋裡,看過兩個房間和回村的路,問出了第二項需要正式討論的問題。
“工作先按你們說的。那結婚以後,家到底安在哪。”
林晨沒有用河灣院子已經花了六十八萬作為答案。
“我們會在老宅和河灣都住一段,再決定長期方式。”
蘇晴補充:“也要看我父母這邊。住處不只選一棟房子,還包括兩邊怎麼來往。”
兩家人約好下次再談住處和彩禮。今天完成的結果只有一項,蘇晴工作不改,家庭責任由兩個人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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