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到賬,我躺平還上班?》第301章 第一筆分紅(2)

作者:三花客·8分鐘前

正式表決前,蘇晴去村委完成村集體內部確認。村裡沒有把五萬四千元當場分給各戶,這筆收入進入村集體賬戶,具體用途另走議事和公示程式。

有人提議拿一部分修活動室,也有人希望補村道照明。蘇晴只記錄意見,沒有因為錢已經到賬便在當天決定用途。

她自己的五萬四千元則進入個人賬戶。村集體持股與她個人持股各有來源,即使金額相同,也不能合併成一筆再憑她的意願分配。

一位村民問,蘇晴以後與林晨結婚,兩個人的股份是否會跟著併到一起。蘇晴當場說明,股東名冊不會因婚姻自動變化,十五與二十八仍由各自持有和表決。

這段說明被寫進村集體會議記錄。青山從熟人合作起步,更要在關係變化時保留清楚邊界,不能等產生分歧後再補規則。

下午,她帶回蓋章後的表決檔案。五項權益的處理均按章程透過,本次分紅正式成立。

許苗在系統裡逐筆提交付款。每一筆都標註年度利潤分配,不寫補貼,也不寫借款。

林晨手機收到入賬提醒時,已經回到老宅,父親正在院門口練習上下兩級臺階。

父親扶著欄杆完成一組,停下來問是不是公司的訊息。

“第一次分紅到賬了。”林晨說。

“多少。”

“十萬零八百。”

父親聽完,沒有把十萬與十億比較。他問公司的人和供應戶都結清沒有,林晨回答已經全部按順序處理。

“那就拿得踏實。”父親說。

父親又問張偉拿到多少。聽見十萬八千元,他只評價一句,法人擔的事多,按原先股份拿錢也合理。

林晨糾正,分紅不按誰今年更辛苦臨時調整。張偉承擔經營責任,有工資和崗位考核;股東收益只按固定比例。父親聽完,將這層區別記了下來。

以後若有親戚問青山是不是賺了大錢,家裡只說公司依法完成第一次分紅,不報個人金額,也不把分紅當成林家辦婚禮的排場來源。

父親這句話只說公司分紅是否按規則拿,不給十億和分紅排高低。兩筆錢都已完成各自手續,林晨拿來過日子時無須再分輕重。

林晨沒有把入賬截圖發到家庭群。晚上回河灣,他把分紅決議和電子憑證放進家庭資料夾,讓蘇晴可以隨時檢視。

蘇晴下班後翻完材料,注意到他在婚禮預算旁新寫了一個來源,青山年度分紅。

“你準備全用在婚禮上。”她問。

“不會。婚禮日常支出從這裡付,剩下的留在個人賬戶。”

“十億呢。”

“也能用。”

蘇晴把預算紙轉向他。場地、餐食和必要服務加起來遠不到十萬元,林晨卻特意等分紅到賬後才確定付款賬戶。

“那為什麼等這筆錢。”

林晨沒有馬上回答。他看著紙上的青山二字,想說這筆錢更踏實,話到嘴邊又停住。

那種說法會把親手經營所得放在更高的位置,也會把系統給他的十億重新推回一個不該輕易動用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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