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這幾天他已經預感到了,也許是他終於不再像過去那樣自欺欺人。他看著林詩予,第一次沒有用“夫妻應該共患難”這種話去綁她。
因為他忽然想起,當年沈南星提出離婚時,他也沒有真正挽留。
那時他覺得她不懂事,覺得她不知足,覺得她離開顧家以後會後悔。可他從未認真問過,她為什麼非要走到離婚這一步。一個女人如果在婚姻裡被珍惜,被尊重,被保護,怎麼會輕易帶著二十萬離開兩個孩子?
現在林詩予要走,他至少知道原因。
她不願共擔風險。
她不愛他到願意留下。
顧承安看著她躲閃的目光,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你覺得我拖累你了。”
林詩予眼圈微紅,卻沒有否認:“我只是想保住自己的生活。我還年輕,我不能把自己困在這裡。”
這句話像一把細小的刀。
顧承安想起沈南星離婚後,也許也曾這樣對自己說過。她三十七歲,失業,沒房,孩子暫時跟爸爸,父母不理解,婆婆冷眼。可她依然選擇走,因為她不想再把自己困在顧家。
原來人想離開一段婚姻時,未必是無情。
有時候只是終於不想再被消耗。
顧承安拿起協議看了一遍。
條款並不複雜。林詩予要帶走自己的婚前財產,婚後共同部分按比例分割,不承擔他的後續醫療糾紛風險,也不參與照顧顧母。字裡行間乾淨利落,像她這個人一貫的選擇。
顧承安把協議放回桌面:“我媽知道嗎?”
林詩予搖了搖頭,仍舊避著他的視線:“還不知道。我希望由你告訴她。”
顧承安點點頭:“我會處理。”
林詩予愣了一下,似乎沒想到他這麼平靜:“你不怪我?”
顧承安沉默很久。
顧承安垂下眼,疲憊蓋過了心裡的怨意:“怪過。但現在沒力氣怪了。”
他抬頭看她:“你走吧。只是手續按規定辦,別把話說得太難聽。我們已經夠難看了。”
林詩予眼神複雜,嘴唇動了幾次,最後只擠出三個字:“對不起。”
顧承安垂眸看著協議,沒有接住這句遲來的歉意。
他看著那份離婚協議,心裡沒有想象中的憤怒,只有一種沉沉的疲憊。第二段婚姻也碎了,碎得比第一段更快,更沒有餘地。
那一夜,他沒有睡。
天快亮時,他坐在書房裡,忽然翻出了當年和沈南星的離婚協議影印件。
同樣是紙,同樣是簽字。
可那時他拿到的是解脫和輕鬆,現在他拿到的是被放棄後的寒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