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號,禮拜三,三月廿三。上午九點,城南分局二樓。
放假頭一天,樓裡沒幾個人。樓下食堂也放了假,門上一把鎖。
李揚在專班屋裡睡了兩宿,沒回家。牆角那兩把椅子還並著,他的外套搭在上頭。
霍振華那一夜的口供,他翻來覆去看了兩宿。路上那幾宿的錄影也調回來了,他也看了,還沒看出霍振華往哪兒去。
蘇曉棠進門的時候拎著一個飯盒,裡頭是餃子,她媽一早煮的,蓋子上還掛著水汽。
“李揚,先吃。”
李揚拿手拈了一個,站在桌子邊上就吃了。蘇曉棠把蓋子扣上,飯盒擱到窗臺上,留著晌午吃。
溫則鳴把窗戶推開了。雨停了兩天,屋裡那股潮氣還沒散。
風進來,牆上並排釘著的兩張照片,角掀起來,又落下去了。一張是頭一年阮麗萍那一案,她箱子裡那張報紙;一張是霍振華本子裡夾的那半張報紙。兩道藍線,收筆的地方都有個鉤。
韓東昇來得晚一點。蘇曉棠把窗臺上的飯盒端過來,往他跟前推了推,他擺擺手,走到牆上那張表跟前。
那張表早翻過來了,第一行耿家那一行,上頭畫了一道。底下兩行,昨天下午蘇曉棠拿鉛筆在日子後頭添了字。
第二行:五月九號,宣判。城郊一個當兒子的,把他爹一條腿打斷了,他爹寫了諒解書。
第三行:五月二十七號,取保候審到期。一個男的,把自己老婆打進了醫院。
“九號那一件,我昨天問過派出所。兒子認了罪,檢察院建議的是緩刑。宣判那天,人就回家了。”蘇曉棠說。
“判緩刑,也算放了。”韓東昇說。
門又開了。鄭海峰推開門進來,外套搭在胳膊上,在第二行跟前站住了。
“九號那天,我去。”
蘇曉棠在那一行後頭,寫上了他的名字。鄭海峰也不客氣,伸手從飯盒裡拿了一個餃子,站著吃了。
“二十七號那一行呢?”李揚問。
“九號過了再說。”韓東昇說。
下午兩點,城郊。
村口那幾塊地裡,玉米都種了,就挨著路邊那一塊,土翻過一遍,還空著。
那一家在村子最裡頭,院門開著。院裡一條狗衝他們叫了兩聲,老太太在屋裡喊了一嗓子,它就趴下了。
院子裡一個老漢坐在板凳上,腳邊一個篩子,正從一堆玉米里往外挑。一根棍子靠在他手邊的牆根上。
院子當中拉著一根繩,上頭搭著幾件洗過的衣裳,有一件是年輕人穿的夾克。
鄭海峰在院門口喊了一聲大爺。老漢拄著棍子要起來,鄭海峰緊走兩步,按住了他那邊的肩膀。
“您坐著。派出所讓來問問,九號宣判,家裡去不去人。”鄭海峰說。
“去。我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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