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1978:北疆流民種田逆襲》第27章 送葯(2)

作者:食肆er·3小時前

陸野一聽,心裡一沉。小孩發熱這種病可大可小,拖久了容易出事。他連忙說:“走,你等一下,我給你拿。”

他彎腰鑽回山洞,三步並作兩步走到存放藥品的地方,把剩下的那幾包退燒藥和消炎藥全部翻了出來,又拿了一卷繃帶和一小瓶碘酒——這些東西雖然眼下用不上,但帶上有備無患。他找了一塊乾淨的布把這些東西包好,拎著出了洞。

“阿迪力,這包藥全給你。”陸野把布包遞過去,“退燒的每天吃三次,一次一片。消炎的是配合著吃的,也按我說的來。要是還不退燒,你最好是下山去找大夫。”

阿迪力接過藥包,手都有點抖,連聲說:“謝謝!謝謝陸野兄弟!”

陸野擺了擺手,“孩子治病要緊,你快回去吧。”

阿迪力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沒說出口,最後用力地點了點頭:“行!陸野兄弟,這個恩情我記住了!我先回去給孩子喂藥,回頭再謝你!”

說完他轉身上馬,一抖韁繩,馬撒開四蹄就跑了起來,轉眼就消失在山坡那邊。

石頭站在洞口,看著阿迪力遠去的背影,撓了撓頭說:“他兒子病得這麼重啊?昨天看著就是臉蛋紅了些,今天咋就下不了床了。”

“小孩病來得快,拖不得。”陸野轉身回到爬犁旁邊,“行了,別操心人家的事了,先把這頭鹿弄進去。等忙完了,天黑之前我過去看看。”

石頭應了一聲,兩人一起使勁,把三百多斤的公鹿從爬犁上卸下來,慢慢搬進了山洞。

順便把火塘裡的火升起來,洞內暖意融融。陸野把公鹿在石板上放好,用布擦了擦刀,準備開始剝皮。

今天雖然累得夠嗆,但收穫實實在在——一頭三百多斤的大公鹿,鹿肉夠吃很久,鹿皮能賣錢,鹿角和鹿鞭更是稀罕東西。

再加上早上套的那兩隻野雞一隻兔子,他低頭看了看地上這滿滿當當的一堆,心裡頭踏實得很。

石頭蹲在旁邊,眼睛一直盯著那頭大公鹿,喉嚨上下動了一下,小聲嘀咕了一句:“野哥,這鹿肉……應該比羊肉還好吃吧?”

陸野聽了,忍不住笑了出來:“你個信球,就知道吃!等我把皮剝了,給你切一塊試試。”

石頭嘿嘿直笑,趕緊去添柴火了。

兩人蹲在地上,足足忙活了個把鐘頭,才算把整張鹿皮完整地剝了下來。

陸野下刀的時候格外小心,從鹿脖子的切口處起刀,刀刃貼著皮肉之間的那層薄筋膜往裡送,一點一點地往前推,不敢急也不敢用力過猛。每推進一截,他就用左手把剝開的皮往外翻扯一下,讓皮和肉之間的縫隙大一些,好讓刀走得更順暢。石頭在一旁幫忙拽著皮子的一邊,用力往外扯,給陸野的刀開路。

一整張鹿皮完整地剝下來之後,陸野抖開看了看——沒有破口,沒有刀痕,連邊緣都整整齊齊的,皮板厚實,毛色深褐發亮,在火光裡泛著一層油潤的光澤。他滿意地點了點頭,把皮子遞給石頭。

石頭接過來掂了掂,挺沉的,足有好幾斤重。他翻來覆去看了看,心裡頭美滋滋的,嘴角壓都壓不住:“好嘞!這麼大一張皮子,值點錢吧?”

“應該比狼皮貴點。”陸野站起來活動了一下酸脹的腰,“狼皮一張能賣二十多塊,鹿皮比狼皮大,毛也厚實,怎麼著也得高出幾塊錢去。具體多少咱也不知道,等去了縣城往收購站一拿就知道了。”

“那咱這八張狼皮、一張羊皮、一張鹿皮,再加上這倆兔子皮,我的天……”石頭掰著手指頭算了半天,越算眼睛越亮,“野哥,這得多少錢啊?”

“行了行了,別算了,算得你晚上睡不著覺。”陸野彎腰又蹲了下去,“這還不算鹿角和鹿鞭呢。這兩樣才是真正值錢的玩意兒,比皮子貴多了。”

他伸手拿起侵刀,在鹿頭的頂骨處比劃了一下位置,然後手腕一用力,刀刃沿著鹿角根部的骨縫切了進去。鹿角又粗又硬,連線處卻有一圈天然的軟骨組織,只要找對了位置,下刀並不費勁。陸野沿著兩個鹿角根部分別切了一圈,最後一掰——“咔嚓”一聲脆響,一整副鹿角連著頂骨被完整地卸了下來。

鹿角不小,分枝茂密,每一根主枝上都分出三四根小叉,最長的枝杈將近半米,拿在手裡沉甸甸的。陸野端詳了一下,這鹿角的品相真不賴,拿到縣城去肯定能賣出好價錢。

接著他又把鹿鞭給完整地割了下來,小心地放在一塊乾淨的石板上,用乾布裹好。

“石頭,把鹿角和鹿鞭放好,都擱在乾燥的地方,別受潮了。”陸野轉過頭吩咐,“這兩樣是好東西,值錢的很。尤其是那鹿鞭,有些人家裡專門收這個,咱到時候去問一嘴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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