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要做的是閑王不是賢王啊》第172章 查證(1)

作者:吃番茄的地豆·8小時前

泰和樓那頓飯之後過了幾天,李泰被李世民召進了御書房。

案上摞著一尺高的卷宗。這半個月,李世民把百騎撒了出去,扮成香客的扮香客,扮成貨郎的扮貨郎,京畿左近凡有僧寺的山頭,都叫人用腳量了一遍。百騎的呈報,一頁一頁,全是李泰那“查了才知道”的答案。

念卷宗的是百騎正,一個四十上下、臉上沒多少肉的中年人。他站著念,聲音又平又穩,唸的卻沒一樣是平的。

“藍田寶興寺。後山地窖,起出刀甲三百二十副,鐵槍頭兩千。甲是前隋驍果軍的制式——當年江都兵變,楊廣的親軍潰散入關,甲冑兵刃流散各處,十年了,這寺把它們一副副收起來,油封完好,隨取隨用。”

李世民臉上看不出喜怒,手指在案上敲了一下:“三百二十副,都夠拉起一營人了。”

“寺裡常年收留“掛單”的漢子,籍貫來路一概查不出。寶興寺的度牒賬目,跟戶部的名冊對不上號——寺裡有僧眾三百七十人,名冊上只有一百六十二。”

“繼續。”

“終南山棲巖寺。掛單僧人裡,有七個是玄武門當日跑散的東宮衛率。查實是這麼查實的——其中一人右手缺了半根小指,寺裡灑掃的老僧記得他初來那年冬天凍裂的手;百騎順著這條線,把七個人的臉一張張畫了像,回京比對東宮舊檔,三名的名姓年歲,都對得上。”

御書房裡漸漸靜了下來。

李世民沒說話。他端起茶盞,又放下,端起來,又放下。窗外一隻雀落在枝上,叫了兩聲,飛了。

“去給朕查清楚。”他末了只說了一句,“是不是那七個,一個個對清楚。是,登記在冊——年紀大的,放還為民。別株連。”

百騎正應了一聲,接著念。

“京畿慈門寺。一年私度僧人四百,全是逃戶,剃了頭就不再納賦服役。寺產水田三萬畝,全是歷年“佈施”,佃戶租種,利上滾利。去歲佃戶周家欠租,寺裡放印子錢,滾到八十貫,周家兩口子還不上——”

百騎正翻過一頁。

“兩條人命。狀子遞到京兆府,京兆府去人問過一回,寺裡說周家是病故。此案至今懸著。”

“佛門之地,放印子錢?”李世民的聲音沉下去,“逼死兩條人命,京兆府問一回就完了?”

“回陛下,寺裡的知客僧與京兆府法曹,是同鄉。”

李世民不說話了。御書房裡能聽見炭盆裡火星子偶爾炸一聲。

李泰站在下首,把這些話一條條聽完了,才開口:“父皇,動不動?”

“你說呢。”

“兒臣要能替父皇拿這個主意,就不留著這半個月只遞一句話了。”李泰說,“主意是父皇的,兒臣只管把路劃開。”

“一條一條來。”李泰伸出手指,“藏叛賊餘部、窩死罪犯的——藏甲冑的寶興寺,窩東宮舊衛的棲巖寺,放在印子錢人命的慈門寺——這一類,清算。寺產充公,為首的按律問罪,僧眾打散安置,願還俗的還俗,給路引給安家錢。”

“第二條,包庇逃戶、私度僧人的——為首的清算,寺不必倒,僧眾造冊重驗,真修行留,混飯吃的遣返原籍。”

“第三條,侵佔民田、斂財害命、不做一件善事的——一樣清算,田產退還佃戶,免三年租。”

“第四條——”李泰頓了頓,“正經修行、濟世救人的,不碰。不但不碰,還要護著。這第四類的名單,跟第一類的名單一起張出去。讓全天下看看,朝廷動的是哪一種,護的是哪一種。”

李世民聽完,靠回椅背,好一陣沒吭聲。半晌,他敲了敲案沿:“第四類的名單,誰來定?別到動寺那天,底下人拿這個當刀,把正經修行的也划進去,藉機抄沒寺產充私囊。”

“青雀,你知道朕在猶豫什麼。”

“登基那年,父皇說過,佛道二門,朝廷護其清淨。”李泰說,“今日動手,明天御史的摺子就能把父皇淹了——出爾反爾,天子說話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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