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裡給的那一句“原總辦可調閱原卷”,管的是戶部的卷。
短糧核算要對的,不全在戶部:今年賑船一路四次點驗的原冊。
按去年冬天行下的核耗章程,這些原冊隨核耗行文一併送清漕察院。
二十四日一早,蘇昭遞帖進了察院。
檢法在門房見她。
聽她說要調哪幾本,他先問了一句:調去做什麼。
“對短糧。”蘇昭說,“部裡的冊子只寫了到倉多少。路上哪一處點的,點了多少,在場的是誰,要看察院的原冊。”
檢法進去回了。
過了一盞茶的工夫出來,說王爺請蘇娘子到後頭卷房看,原冊不出院。
卷房在院子最北邊,窗開得高,屋裡幾排木架。
檢法把淮南路九月十月那兩捆搬下來,解開,攤在長案上。
蕭執在長案另一頭,看著別路的行文。
蘇昭一本一本翻過去。
章程是去年冬天行下去的,四次點驗,每一次後頭寫著在場人的名字。
名字寫得全:某閘管班某人,某船押船人某人,某轉駁口管事某人,隨行驗數某人。有的名字後頭還注著籍貫。
她翻到九月二十八徐州南閘那一頁,看的是押船人那一欄。
賑船第三條,押船人:秦有根,揚州江都人。秦有根是和順宋東家的人,那一趟宋東家借給她押船。
她把這一頁抄了,接著往下翻。
翻完兩捆,抄了四頁,抄完把筆擱下,看著那四頁。
“對得上麼?”蕭執那邊翻過一頁行文,問了一句。
“對得上。”蘇昭說,“王爺,我想問章程裡的一句。”
“哪一句?”
“四次點驗,每一次要寫在場人的名字,名字要全,不許只寫一個官銜。”她說,“這一句是王爺去年十月在議上加的。”
“是。”
“加這一句,是為了往後哪一項不對,問得到人。”
“是。”
蘇昭把抄下來的那一頁推到長案中間。
“王爺看這一行。秦有根,宋東家船上的押船人,跟了他十幾年。九月二十八在徐州南閘,他在點驗冊上寫了全名。”她說,“這幾日部裡在擬保書,擬的是責歸實際經手。我拿和順試過一回,照字面寫下去,船上的貨出了事,頭一個追的是實際經手的人。實際經手的人是誰,察院的原冊上寫得清清楚楚:秦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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