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今年辦不成的那些人,不是不肯用她的法子。”路監生說,“是他們沒有船,沒有倉,沒有跟掌櫃打過十年交道。他們只有銀子。”
同舍看著他。
“那路兄是替她說話?”
“我不是替她說話。”
路監生在窗前站了一會兒。
“我問你一件事。”他說,“朝廷辦賑,為什麼要辦得成?”
“為著救人。”
“救人要糧。糧要有人去買,去運,去解。這三樣,如今京裡一百四十六個輸銀的人,一個也做不了。”他說,“能做的是誰?是販糧的人,是跑船的人,是跟倉上熟的人。”
他轉過身來。
“若辦賑須得販糧之人方能辦成,則朝廷養的是誰。”
同舍一時語塞。
“路兄這一句……”
“這一句我不寫。”路監生說,“寫下來就成了罵人的話,傳出去人家只記住後半句。”
他不寫,別人替他傳。
那一日在場的除了同舍還有兩個人。
三日之內這一句傳遍了國子監,七月初傳出監外。
傳的時候前半句常常被削掉,剩下的是:朝廷養的是誰。
也有人把兩處並起來說:捐來的體面與買一匹綢何異,朝廷養的是誰。
前一句是他寫過的,後一句他沒寫過,也一併算到了他頭上。
七月初五,御史臺有人上了一疏。
疏上說的是旌表之例:捐輸旌表本為勸善,今按數目定等,又見有以販運之利而膺義民之名者,請下有司再議。
疏裡沒有寫名字。
七月初九,朝上議了這件事。
議的結果錄在邸報上,只有一行。
冠帶一事,著再議。
那一期邸報七月十五到揚州。
蘇昭是在客棧裡看到的。
她把那一行看完,往下翻了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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