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大胖胖,這個逆子太孝了!》第191章 蹇義吐槽!得定下章程!(1)

作者:妝閣小簾垂·3天前

文華殿裡,朱高熾剛坐定,吏部尚書蹇義就苦著臉出列了。

他這幾天被折騰得夠嗆,鬍子都沒心思捋,官袍上還沾著點灰,一看就是被上門送禮的人鬧的。

他對著朱高熾拱了拱手,無奈道:“殿下,您是沒看見,現在吏部的門檻都快被踏破了!從早到晚,上門送禮的、遞帖子的、找關係的,絡繹不絕,連臣下朝回家,家門口都堵著一堆人,都是想求個倭國的缺。”

“以前派官去偏遠地方,求爺爺告奶奶都沒人肯去,現在倒好,京城的肥缺都沒人要了,一個個搶著往倭國跑,還有人願意降兩級官階,只要能去倭國就行。”

他頓了頓,臉色突然嚴肅起來,沉聲道:“不過臣已經下了嚴令,文選司上下所有人,誰敢在倭國選缺這事上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直接革職查辦,情節嚴重的,送刑部論罪!”

“臣已經抓了兩個收紅包的小吏,打了二十棍,攆出吏部了。這事關乎我大明國運,關乎倭國能不能穩住,絕不能讓一群蛀蟲搞砸了!誰要是敢在這上面伸手,臣第一個饒不了他!”

朱高熾聽完,含笑點了點頭,心裡暗道,蹇義果然拎得清,難怪是歷史上的名臣,跟劉觀那種老油條完全不一樣。

他對著蹇義笑道:“蹇尚書做得對!這事是得嚴,倭國剛打下來,正是用人的時候,要是選了一群貪財無能的廢物過去,不僅辦不好事,還得激起民變,壞了咱們的大局。你能拎得清輕重,本宮就放心了。”

“不過光靠嚴管也不行。”朱高熾敲了敲桌子,“這事兒還是得定下個章程,不然亂糟糟的,好心也能辦壞事!前去倭國的官員,不能誰想去就能去,得有個標準,選真正能辦事的人,不能讓一群鑽營的混子佔了位置。”

他頓了頓,直接定下了幾條規矩:

“第一,講資格。去倭國的官員,優先選有地方任職經驗的,當過知縣、知州,管過民政、刑名的優先,沒在地方待過的京官,就算考得再好,也只能先去當佐官,不能直接當主官。倭國剛定,情況複雜,書呆子應付不來,得有實際經驗的人才能鎮得住場子。”

“第二,重考核。所有報名的官員,統一參加吏部考核,分筆試和麵試。筆試考民政、礦務、海事、大明律法,還有倭國的風土人情,考不過的直接刷掉;面試由吏部、戶部、工部聯合主持,問實際問題,比如‘倭民作亂怎麼辦’‘礦場出了事故怎麼處理’‘港口收稅怎麼定規矩’,答得空泛的、只會之乎者也的,一律不用。”

“第三,嚴迴避。跟倭國之前有走私貿易往來的,有親屬在倭國經商的,暫時迴避,不許去倭國當官,防止內外勾結,中飽私囊。有貪腐前科的,一律不用,哪怕才高八斗也不行,劉觀就是例子。”

“第四,明獎懲。去倭國的官員,三年一任,幹得好的,優先升官,回京城或者在倭國提拔都可以,功勞大的,跟內地開疆功臣一樣封賞;幹得差的,隨時撤回來,降職錄用;敢貪墨礦銀、敢欺壓百姓、敢激起民變的,按劉觀的例子,斬首示眾,抄家滅族。”

“第五,給優先。懂礦務、海事、造船、會說倭語的,有軍功的,願意帶家眷一起去的,優先錄用。這些人去了就能上手,不用從頭學,能省不少事。”

他一口氣說完,看向蹇義:“就按這五條來,三天之內把考核章程定出來,半個月內考完,把名單定下來。寧缺毋濫,寧願少選幾個,也不能讓廢物混進去。”

“臣遵旨!”蹇義眼睛一亮,這五條規矩定得明明白白,比他想的還周全,有了這章程,選官就有了標準,也不怕有人說閒話了。

他趕緊記下來,心裡已經開始盤算怎麼組織考核了。

朱高熾又轉頭看向戶部尚書夏原吉。

夏原吉正低著頭在心裡算賬,琢磨著這批銀子撥多少給船廠、撥多少給運河、撥多少給北伐,突然被朱高熾點名,愣了一下,趕緊抬頭:“殿下有何吩咐?”

“移民的事,也得提上日程了。”朱高熾語氣鄭重,“光有官員和軍隊還不夠,只有倭國的漢民多了,咱們才能徹底佔住這地方,最終讓它成為我大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是上面都是大明的官、大明的兵,下面全是倭人,那遲早得反,咱們也站不穩腳跟。移民才是根本。”

夏原吉一聽“移民”兩個字,第一反應就是要花錢,臉瞬間就垮了,苦著臉道:“殿下,移民可是個花錢的大事啊!路費、糧食、種子、農具、住房,哪一樣不得花錢?移一萬人過去,少說也得十幾萬兩銀子。”

“現在國庫雖然寬裕了點,可北伐要花錢,修運河要花錢,造鉅艦要花錢,到處都要用錢……”

“你老夏頭別一聽到花錢就哭窮。”朱高熾白了他一眼,“這錢花得值!移民過去,是給咱們佔地方的,是去生根發芽的。”

“現在花十幾萬兩,幾年之後,倭國的地種出來了,稅收上來了,移民的孩子長大了,都是大明的百姓,那時候倭國就真的是咱們的了,花多少錢都買不來。”

“再說了,石見銀山一年產五十萬兩,還缺這十幾萬兩?”

夏原吉被他說得啞口無言,仔細一想,確實是這個理,咬了咬牙:“行!臣聽殿下的!戶部出錢!不過殿下得給臣個準數,第一批移多少?臣好提前準備錢糧。”

“第一批先移一萬人。”朱高熾早就想好了,“不用多,先站穩腳跟再說。招募物件,主要是這幾類:第一,京城和周邊的流民、無地佃戶,這些人在大明沒地沒產業,去了倭國給地,肯定願意去;第二,工匠,造船、打鐵、蓋房子、種地的好手,這些人是倭國最缺的,工錢給雙倍,優先招;第三,商人,願意帶資金、帶貨物去倭國開商鋪、做買賣的,給免稅、給鋪面,鼓勵他們去;第四,犯了輕罪的、流放的犯人,只要不是十惡不赦的,都可以送去倭國,戴罪立功,既省了監獄的糧食,又增加了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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